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第12章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

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第12章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

ID:43235513

大小:957.50 KB

页数:55页

时间:2019-10-06

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第12章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_第1页
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第12章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_第2页
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第12章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_第3页
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第12章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_第4页
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第12章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_第5页
资源描述:

《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第12章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税法与纳税会计实务第12章课件罗新运主编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及会计处理本章学习目标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及其分类,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应税所得的确认原则,扣除项目的确认原则,核定征收的适用范围和税率。熟悉非居民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征税范围的具体内容,税源扣缴的有关规定,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计量及区别,企业所得税征管与纳税申报。掌握资产的计税基础与税务处理,纳税调整的内容,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收入的确认,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内容,扣除项目的标准,不得扣除项目的内容,企业所得税的优

2、惠政策,亏损弥补及纳税调整的有关规定,居民企业应缴企业所所得税额的计算,居民企业境外所得企业所得税的抵免,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及确定,企业所得税核算应设置和运用的会计科目,所得税费用的计算,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概述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及税率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中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为征税对象依法征收的一种税。(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与居

3、民管辖权双重标准,将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1.征税对象的确定原则(1)必须是有合法来源的所得。(2)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成本费用以后的纯收益。(3)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必须是实物或货币所得。(4)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5)权责发生制原则。2.征税范围的具体内容及确定(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3.所得来源的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不

4、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三)税率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低税率为2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

5、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二、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可用如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一)收入总额的形式、内容与实现的确认1.收入总额的形式:收入包括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2.一般收入的确认(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

6、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3.特殊收入的确认(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应当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按

7、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4.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行政事业性收费(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5.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二)扣除项目1.扣除项目的确认应遵循的原则(1)权责发生制原则。(2)配比原则。(3)相关性原则。(4)确定性原则。(5)合理性原则。(6)划清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2.准予扣

8、除项目的基本范围准予扣除项目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