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探望权制度的完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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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学院:政法学院班级:07级法学三班姓名:要小品扌旨导教师:李凤玲职称:副教授完成日期:2011年05月22日论我国探望权制度的完善摘要:2001年4月28日公布并施行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冇探果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冇协助的义务。行使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了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明确槊的权利。”这一法条是我国《婚姻法》首次就离婚之后父母的探槊权问题作出的规定。该规定为离婚后父母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司法实践表明,探望

2、权在《婚姻法》中的确立对于我国婚姻制度的完善及司法实践具冇重要意义,但是我们同时还应注意其在具体操作方面上还不够完善,还存在许多值得我们关注、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关键词:探架权;子女最佳利益;制度完善引言1一探望权制度概述1(-)探望权的涵义及历史沿革1(二)我国探望权的内容及特征2二我国探望权制度的缺陷3(一)探望权主体的立法缺陷3(二)探槊权的权利义务不统一4(三)探望权的行使和中止情形不明确4三我国探望权制度的完善5(-)拓宽探望权的适应范围5(-)明确权利义务的统一性5(三)明确探槊权行使和中止执行的情形6结语7参考文献8引言:当前世界各国对探望权在立法上都作出了比较完善的明确规

3、定,如美国、德国、我国的台湾等地区。例如美国和德国采用了“子女最犬利益原则”即只耍有利于子女幸福,对未成年子女的探果范围可扩大至父母、祖父母以及与子女曾长期生活的人员等等,台湾地区也规定如果阻碍这种探望权,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今离婚案件逐年增多,离婚后,如何史好地抚养孩子健康成长,便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基于该现实,将探累权写进《婚姻法》,不但体现了父母子女之间亲情,而且对社会进步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我国自《婚姻法》对探望权规定以来,有关这方面的探讨层出不穷,例如主体范围设定、隔代探果、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中止的具体条件等等。这些研究都为我国探望权制度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

4、,我们还应当看到《婚姻法》规定的探望权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诸如探槊权主体的狭窄性、探槊权适用范围的单一性、探槊权的权利义务不统一、探望权的限制规定不明确、探望权的执行规定难以操作等等。因此,通过研究探望权制度的缺陷对于完善探望权制度,是至关重要的。一、探望权制度概述(-)探望权的涵义及历史沿革探望权这一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i般称之为“探视权”,即没有和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可基于自然血亲或着拟制血亲的身份关系而依法享冇的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这种权利在一定吋间、地点,以一定的方式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感情交流、短期共同生活的行为。同吋子女也享有这种权利。美国在1989年的《儿童法案》中

5、引入了“探视”权,其中第8条第1款规定:“要求与或将与儿童同居者允许儿童探访指令指定人或与其暂住,或允许儿童与其以其他方式相互联系的指令。”这种变化史加地强调了子女与父母交往的必耍性,通过探视使父母子女的交流,这种利益保护的转变出父母转移到了未成年子女身上,后来探视权制度被其他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得以借鉴。法国在1987年7月22日《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行使亲权的父母一方,保留对子女抚养与教育进行监视的权利,仅对涉及子女生活的重大选择,均应通知该方。尽在冇重大理出的情况始能拒绝该方探视与留宿的权利。”此吋即明确规定了探视权。在德国探望权被称作“人身交往权”,如《德国民法典》第

6、1634条规定,“(1)不享冇人身照顾权的父或母一方冇权与子女进行人身交往。不享冇人身照顾权的父母一方和人身照顾权权利人应当不作任何有损于子女对另一方的关系或使教育产生困难的行为。(2)家庭法院可以对交往权的范围作出裁判并对其行使作出也对第三人冇效的详细规定;在法院未作出规定的情况下,非为人身照顾权权利人的父母一方在交往期间行使木法第1632条第2款规定的权利。(3)不享有人身照顾权的父母一方鉴于正当利益,以符合子女的幸福为限,可以要求人身照顾权权利人告知子女的人身情况。”我国台湾地区将探视权称作会面交往权,其民法典1055条第5项规定,“法院得依请求或依职权,为未行使或负扌n(未成年

7、子女监护)权利义务之一方酌定其与未成年子女全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间。但其会面交往有妨碍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请求或依职权变史之。”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1980年的《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它是探望权在我国首次出现,木着对子女利益的进一步保护,在1988年我国制订了《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贝

8、J>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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