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法律教育网基础班商法-汪华亮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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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公司法   一、公司概述  (一)基本内容  1.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公司的特征  (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人格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独立责任和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  (2)社团性:两个以上成员,组织体  (3)营利性  3.公司的分类  (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分类,可将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2、(2)以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分类,可将公司分为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3)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分类,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以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4)以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分类,可将公司分为本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5)以公司的国籍为标准分类,可将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4.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权利能力:起止时间;性质;目的范围(记载于公司章程并登记)。  (2)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具有一致性;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示;对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3、来实施。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属于表见代表行为,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3)转投资和对外担保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

4、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股东或者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58  5.公司设立  (1)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  (2)公司设立的方式:发

5、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  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3)公司设立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4)发起人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

6、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发起人责任:  ①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有权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②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有权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公司未成立,受害人有权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③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7、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④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6.公司章程  (1)公司章程的概念、性质和特征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所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2)公司章程的订立和修改  公司章程的订立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共同订立,二是部分订立.公司章程必须采取

8、书面形式,有限公司以及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的章程经全体股东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才能生效。  就公司章程变更的程序而言,首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其次,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其他股东;再次,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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