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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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例5-2:2012年4月1日,HKB银行持已贴现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中央银行申请办理买断式再贴现,汇票面额为1000000元,7月5日到期,再贴现率为3.6%,承兑银行在异地。HKB银行办理再贴现时,该承兑银行汇票“贴现资产(面值)”账户借方余额为1000000元,“贴现资产(利息调整)”账户贷方余额为12250元。再贴现天数应该从2012年4月1日至7月4日,加上3天划款期。再贴现利息=100万*98*3.6%/360=9800元实付金额=1000000-9800=990200元HKB编制的买断式再贴现的分录: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99

2、0200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三禾公司(利息调整)12250贷: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三禾公司(面值)1000000利息收入2450例5-3:沿用5-2的资料,假设2012年4月1日,HKB银行持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中央银行申请办理买断式再贴现,中央银行到期收回票款,其他资料不变。(1)2012年4月1日办理买断式再贴现时: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990200贴现负债(利息调整)9800贷:贴现负债(面值)1000000(2)2012年4月30日,HKB银行摊销再贴现利息调整时:借:利息支出——贴现利息支出3000贷:贴现

3、负债(面值)3000(3)2012年5月31日、6月30日摊销的金额分别为3100,3000元。(4)2012年7月8日,中央银行收回票款,HKB银行因票据再贴现而产生的连带责任解除,应将贴现负债和与相对应的贴现资产对冲。会计分录:借:贴现负债(面值)100万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三禾公司(面值)100万同时,摊销再贴现利息调整:借:利息支出——贴现利息支出700贷:贴现负债(面值)700例5-4:沿用5-3的资料,2012年7月8日,中央银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寄来的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及退回的托收凭证、汇票,从再贴现申请人HKB银行账户收取票

4、款,但HKB银行准备金存款账户只有8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例5-5:假设2012年4月1日,HKB银行持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中央银行申请办理回购式再贴现,双方约定票据回购日为2012年6月21日,HKB银行于票据回购日,主动向中央银行回购再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其他资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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