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产权的浅析

关于土地产权的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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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及其改进思路的浅谈【摘要】一提到农村土地产权我们不免想到农业,说到“农业”这个词个是让国家又爱又恨。说到爱是因为农业在我国发展初期为我国提供了大量的外汇储备,为我国工业初期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外汇资金,我国的工业因此而得到发展;说到恨是因为农业现在成了我国发展的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但农民也是最多的。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针对“三农”问题惠农政策,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三农”问题的根本是农村土地制度问题,农村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是由土地问题引起的。我国目前农村土地制度的产权关系还不明晰,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内在缺陷不断凸现。关键词:土

2、地制度,改革,所有权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经历了数次变迁,其中,比较突出的是20世纪60年代初和80年代初的两次变革。前者通过“自留地”、“拾边地”以及部分开放集市贸易,给予农民对“集体化”的有限的退出权;后者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在农村形成了新的土地产权制度。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总趋势是,以恢复农民地权为实质内容的制度变迁。但目前,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变凸显了出来。一、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⑴、土地产权主体模糊《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

3、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从法律条文上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界限十分清楚,然而事实上,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是不明确的,产权是虚置的,对所有权权能的实际支配权掌权在基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手中。尚未赋予农民(农户)对土地控制持有层面的土地产权,而仅赋予利用层面并且带有债权性质的承包经营权,农民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这就导致农民在土地产权主体上的虚置。同时,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都明确规定了农地实行集体公有产权,并实行农户承包经营制度,但按现行体制,“集体”分为三级,即乡、村、组,“集体”究竟属于哪一级,各级权利如何分配,法律没有明确,土地产权主体多元化,事实

4、上就是产权主体虚置化。⑵、使用权不稳定现行土地产权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但这种关系是非市场形成的,具有强烈的行政性,缺乏市场机制下财产运转的自我稳定性和安全稳定的使用权。由于国家对土地的“小调”、“大调”,耕地数量和质量都不稳定。我国约有3/4的土地规模变化与全村范围的土地再分配有关,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家庭分立以及村庄适应农户人口增长等因素构成另外1/4的变化。不稳定的使用权通常伴随着高频率的土地再分配,村里土地再分配的次数越多,农民失去某一块土地的可能性越大,这也就加大了使用权的不稳定性,因而增加了农民对土地使用的不确定性。⑶、处置权残缺土地所有者无权买卖、抵押、馈赠土地,无

5、权改变土地的用途,国家用行政手段严格控制着农地所有权的流转。国家规定城市土地归国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实际上由于土地产权的主体模糊,农村土地产权虽然属于农村集体,但集体却无权进行交易处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直接将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出让,而必须先征归国有,然后再由政府将其转让,期间土地利益分流问题极其突出。⑷、收益权受限土地收益具体是指土地的收获物、土地本身增值或贬值、土地转让、转租所获得的益处等。收益权的完全与否,依赖于各种土地合约的条款、土地制度、法律制度及其非正式制度的限制。由于我国农地的产权关系模糊导致了村镇干部的“寻租”行为严重,农民应得权益得不到合法保障,

6、增加了农民的负担。虽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规定:“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余是自己的”,但执行起来却是一种模糊的土地收益权分配方案,因为标准的制定是实现农民收益的关键环节,而这一环节中农民几乎没有话语权,“寻租”等问题在标准制定和执行中必然会产生。⑸、流转困难在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高低取决于承租人租期的长短,租期越长,土地的使用权价值越大,租期越短,土地的使用权价值越低。我国农地承包期限不过二三十年,土地的使用权价值较低,由此导致土地交易的低收益,抑制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由于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不完整,集体组织有可能随时对所辖土地经营权进行分配调整甚

7、至回收,由此导致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契约缺乏稳定性,土地流转的交易成本十分高昂。此外,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还有其他一些缺陷,例如:土地分散经营,难以获得规模效益;农产品供给层次低,难以获得市场优势;农村土地与城市土地权利不平等等。这里就不再过多赘述了。二、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思考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上述种种缺陷表明,现有的土地制度已经严重阻碍了土地作为一种资本要素的市场流动,浪费了稀缺的耕地资源,阻碍了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实现。必须改革现有的土地制度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了。但究竟如何改革才能真正的让农民受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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