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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4
《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7-10-16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计委等七部委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 评标专家资格第二条东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是指取得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可以作为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有关技术、经济专业人员。全市评标专家(含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成员)和广东省建设
2、工程评标专家库成员共同组成东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供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标人评标时使用第三条评标专家资格的申报条件(一)具有工程建设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具有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三)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够客观、公平地履行评标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定标工作;(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前款第(二)项中“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是指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十年,并具有中级职称,达到《中华
3、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的专业水平。第四条评标专家资格的申报程序(一)申报人填写《东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申报表》,并提供下列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送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市建设局审查: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3张;2、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科技成果及发表的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市交易中心在初审时可要求申报人提供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确保申报人资料的真实性。(二)经审查合格的,由市建设局组织统一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市建设局颁发《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
4、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录入专家库。各单位、镇区要做好申报评标专家的组织、宣传工作,打破行业、部门限制,确保专家库能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的需要。第五条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年检考核,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无效,其评标专家资格应予取消。第六条评标专家年检的主要内容(一)评标工作年度表现情况;(二)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年度考核情况;(三)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情况。第七条评标专家年检工作程序(一)评标专家填写《东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年检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二)
5、由市交易中心审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评标专家年检申报材料,结合日常考评情况记录,提出年检初审意见;(三)由市建设局复审,签署年检意见,并将年检合格者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章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第八条建设工程评标工作由专家库成员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下列建设工程必须由具有高级职称的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一)市属重点工程、大中型建设工程;(二)十六层及十六层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2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三)市人民政府认定的标志性建设工程;(四)特殊专业建设工程。第九条招标人应根据建设工程评标的需要,向市交
6、易中心或镇区建设工程交易所(以下简称镇区交易所)提出评标委员会所需评标专家的人数、专业技术要求,在市交易中心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随机抽取确定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特殊招标工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招标人从专家库中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第十条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专家按下列程序确定(一)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向市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填报《东莞市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表》;(二)在市交易中心监督下,由招标人从专家库中按设定程序随机抽取;(三)市交易中心、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代表人员在抽取结果上签字并存档;(四)
7、由市交易中心通知被选定的评标专家;(五)评标专家持证参加建设工程评标活动。第十一条评标专家的选用实行回避制度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评标专家不得进入相关工程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交易中心和镇区交易所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建设工程评标、定标活动。第十二条招标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中评标专家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不得泄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
8、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自主打分和表决;(二)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书提出质疑和发表意见;(三)出现意见分歧时陈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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