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0076355
大小:130.00 KB
页数:86页
时间:2019-07-20
《《法学民法物权》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十一章 物权概述了解物权法意义,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客体和种类,物权效力,物权的变动等问题。第一节 物权法概述一、物权法的概念和特征二、物权法的发展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 物权概述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具有以下特征: 1、物权是权利人对于物的权利。 2、物权是由权利人直接行使的。 3、物权是当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并享受其利益为内容的。 4、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二、物权与债权的区别1、在物权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债权法律关系则是特定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 2、在内容上,物权表现为支配权,债权表现为请求权。 3、物权的客体是物,债权的客体是行为。 4、在权利取得方面,物权的取得只能是合法行为,而债权则不一定。第三节 物权的种类物权的种类和内容采取法定主义原则。各国民法规定的物权可归纳为4类:1、所有权;2、用益物权;3、担保物权;4、占有。学理上对物权有以下分类:1、自物权和他物权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5、本权与占有 6、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第四节 物权的效力一、物权的优先效力 1、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如果物权在性质上并非不能共存,则后发生的
3、物权仅于不妨碍先发生的物权的范围内得以成立,就是说后发生的物权不得不让先发生的物权居于优先地位。 2、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二、物上请求权物权的权利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对于造成妨害其权利事由发生的人请求除去其妨害,称物上请求权。 物上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可混为一谈。物上请求权旨在恢复物权人对其标的物支配的状态,从而使物权得以实现。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目的在于消除损害,是在不能恢复原物的原状时,以金钱行为赔偿,补偿物权人受到的财产损失。第五节 物权的变动一、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是物权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总称。二、物权变动的原则1、公
4、开原则要求物权变动必须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查知的方式表现出来。 2、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公示方法所表现的物权状态即使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相符合,也不能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三、物权变动的原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即可引起物权的变动,这些引起物权取得或丧失的法律事实,就是物权变动的原因。 (一)物权的取得 1、法律行为: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等;设定他物权的行为。2、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 (1)取得时效; (2)公用征收和没收; (3)依法取得(行使留置权); (4)附合、混合、加工; (5)继承; (6)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二)物权的消灭 1
5、、法律行为:抛弃;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2、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 (1)标的物灭失; (2)定期间届满; (3)混同。四、物权的公示(一)动产交付及其法律效果 交付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并不是单纯的转移占有。 (二)不动产登记及其法律效果 登记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是将物权变动的事项记载于特定国家机关的薄册上。第十二章 所有权了解所有权的概念和权能,所有权种类,如何行使、如何实现,相邻关系,共有第一节 所有权的一般原理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所有权的内容 从所有权的
6、作用考察,所有权的内容表现为所有权的多项权能。 (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二)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排除他人干涉。三、所有权的限制 多国民法通过禁止权利滥用,相邻关系等等规定对所有权的内容进行了限制。四、所有权的实现 (一)所有人自己行使权能 (二)所有人通过他人行使权能实现其所有权五、所有权的保护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所有权保护方法: 1、请求确认所有权 2、请求恢复原状 3、请求返还原物 4、请求排除妨碍5、请求赔偿损失第二节 所有权的种类一、不动产所有权 (一)土地所有权 1、土地所有权的
7、效力范围 2、城市市区的土地归国家所有 3、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集体所有 (二)房屋所有权 1、房屋所有权的概念 2、房屋的区分所有权(三)相邻关系1、相邻关系的概念 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行使其权利时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相邻关系。从本质上讲,相邻关系是一方财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权利延伸,同时又是对他方权利的限制。2、相邻关系和地役权 相邻关系虽从权利角度可称为相邻权,但不是独立的权利,只是所有权内容的延伸或限制,这种限制或延伸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地役权是一项独立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