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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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ww.wondershare.com房地产营销概论营销系案例分析【典型案例一】1983年春,被告张建甲、张建乙随其父在野外开垦了一块荒地,种植土豆等蔬菜以解决家中吃菜问题。至1992年时,两被告因上山工作等原因,仅在此地边缘种植,其余大部分地未予种植。1994年秋季,原告刘丙在听他人说此地已几乎无人种植的情况下,遂与家人对此地进行了平整。1995年春季,原告刘丙准备在平整后的土地上种植时,两被告前来阻止,说此地是其早年开垦,这几年虽然未种,但并没有放弃使用权。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后经镇司法所主持调解未果。1996年春,刘丙又准备在此地进行种植时,发现地已由两被告种上,遂向法院起诉,

2、以此荒地是自己在1994年秋开垦的,被被告种植为理由,要求两被告归还此地的使用权。两被告答辩称:此地是我们早年开垦的,后因上山工作,大部分地已经两年未种,但我们并没有放弃此地。原告去平整土地时,我们已经讲明是我们的。我们考虑原告出了一定的劳务,所以才让他种了一年。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问:(1)本案中提到的荒地所有权到底归属于谁?(2)法院应如何处理?案例分析【典型案例二】某航运公司在1987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建职工宿合。1998年11月航运公司在该宗地上兴建住宅楼。工程竣工后,航运公司公开向社会出售楼房,将该幢楼房卖给了某副食品公司

3、。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查实情况后认为,航运公司公开出售自建住宅楼,属于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依法对航运公司进行了处罚,同时,通知购房人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购房人认为,缴纳土地出让金是航运公司的事。所以拒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请回答下列问题:(1)土地管理部门对航运公司行为的认定是否正确?(2)购房人拒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案例分析【典型案例三】某市东南郊有一块土地,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欲在此处开发商品楼房。遂于1996年8月与市土地局签订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并支付了出让金,取得了该土地使用权证书。又于10月20日至城建部门办理了建筑

4、规划许可证书,并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但当去市房地局办理预售登记时,市房地局因其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过少,只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10%,而未发给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但甲公司于1996年2月开始预售其商品房,并与徐A订立《房屋预购合同》(还有百余人也订有这样的合同)。合同规定:徐A向甲公司购置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每平方米预计综合售价900元,购房应付购房款总计72000元,后徐A得知甲公司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遂要求与甲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不同意,并与之发生争议,诉至法院。(1)本案中,徐A与甲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是什么?(2)法院应如何处理?案例分析【

5、典型案例四】赵某拥有私房三间,使用面积共计二十七点五平方米,多年来一直租与马某居住。现在该房内居住的有马某及其女儿、女婿、外孙女。赵某除该处房产外,在他处无其他住房,多年来一直随子女居住。一九九九年一月,赵某以自已所有的私房三间现由马某一人租住,且自己住房困难为由,起诉至原审法院,要求将该房收回自住。原审法院经审理确认,马某承租赵某私房未违反租赁合同,且赵某所述其私房由马某一人居住及其在外另有住房一节,未向法院提供相应证据,遂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判决:驳回原告赵某收房之诉讼请求。判决后,赵某不服,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处理不公为由,上诉至二审法院,要求撤销原判,由马某腾出诉争之房。(1)

6、二审法院应该对原审法院的判决进行改判么?为什么?(2)二审法院应该如何对此案做出处理?案例分析【典型案例五】1999年9月,A公司因欠C银行借款被诉至法院,同年12月法院应C银行申请查封为A公司所有的房产,并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查封登记手续,通知该机关不予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2000年3月15日A公司将已查封的房屋出租给B公司,租期6年,并于当日双方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了登记备案手续后,A公司将房屋交给B公司使用。由于A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02年8月9日法院依法强制A公司所有的房产,将房产过户到C银行名下。C银行要求B公司让出房屋,B公司要求C银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双方

7、由此发生纠纷。问:本案中谁的权利优先得到保护?为什么?案例分析【典型案例六】回沪知青子女房屋拆迁如何维权2006年陆某、张某等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9号纳入动迁范围。拆迁许可证:沪房地资拆(静)资字第01号。2006年10月张某与上海某拆迁有限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获得价值99万元的房屋一套,同时获得货币安置款199万元,总计安置款298万元。此公房内有八个户口其中包括陆某。陆某属于承租人张某的同住人,有权获得房屋的补偿款。但张某在取得补偿款后,即不对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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