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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02
《商法学教学课件第三编____证券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三编证券法第一章证券法概述一、证券法上证券的范围证券是证明持有人享有一定权益或为持有人设定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凭证。关于证券法所调整的证券的范围各国或地区立法规定不同。美国最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与证券相关的凭证,台湾地区最窄:仅指股票和债券。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的范围: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目前国债券的发行暂不受证券法调整。二、证券法的概念指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立法机关授权的有关机关(!)制定或颁布的,规范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及相关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有广、狭义之分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既通常所讲的”三公原则”)1、公开原则:(1)含义
2、:证券发行人在发行证券和证券上市交易后,应将发行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情况等,向社会公众作公开说明,以便于社会监督的原则。(2)公开方式:①发行时的配股说明书;②上市公告书;③财务报告:一年公布四次:一、三季报;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④临时报告:重大事件报告、澄清报告、收购报告等等。⑤其他信息报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续)2、公平原则: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在从事证券活动时,同类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及他们参与证券市场的机会是公平的,股票发行不因购买主体的不同而有区别。所有发行人申请发行证券时,所履行手续应相同!所有股东购买股票的价格相同!(中国公司上市证券的分类状况与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因、
3、方式进程情况,等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续)3、公正原则:股票发行并上市后,有关监督机构及其股份公司应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对待股份公司或股东。监管机关对公司的态度相同四、其他原则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即银行、信托、保险、证券四业不得混合经营的原则。统一监管原则:全国证券市场统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称问题!!第二章证券发行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股票发行的历史进程第一阶段:限量出售认购申请表方式。91-92年。第二阶段:无限量发售认购申请表方式。92年下半年—93年上半年。第三阶段:与储蓄挂钩的方式。未中签者资金存6个月。9
4、3年下半年。第四阶段:不定基数,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94年上半年。第五阶段:不定基数,证券交易所集中定价方式。94年—95年上半年。第六阶段:基数确定,证券交易所集中定价发行,95年下半年-现在第二节股票发行的法律制度一、证券的发行(一)发行主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发行主体只限股份公司,债券发行主体除股份公司外,符合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亦可。(二)发行方式1、以募集对象为标准分为(法定分类)公开发行:有三种情形一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开发行的行为。非公开发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发行。非公开发行不得采用广告、
5、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2、以发行价格为标准分为:(也是法定分类)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平价发行我国允许溢价、平价发行,禁止折价发行股票发行的法律制度(续)(三)证券发行审核制度1、注册制:将有关材料报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之后便可上市的发行制度。宽松2、审批制:由权力机关依政策或法律标准,决定一个企业是否可以发行股票的发行制度。严厉3、核准制:公司发行股票不但要具备一定的实质性条件,且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主管部门对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后,决定允许或不允许其发行股票。适中我国对证券的发行实行核准制。二、股票发行的条件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
6、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三、债券发行的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第三章证券交易场所一、概念与特征1、概念证券交易场所又称证券流通市场、二级市场、次级市场等,是指已公开发行并被投资者认购的证券进行交易的场所。2、特征(1)只提供交易的场所,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不对交易的内容提供任何保证。(2)本身并不是交易的主体,不参与交易,只有投资者才是证券交易的主体。(3)与股票上市公司之间只发生对股票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的关系,不能干预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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