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8722958
大小:49.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6-18
《刑法诉讼公共造产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萨发生反对萨芬撒反对萨芬萨范德萨范德萨反对萨芬撒旦飞萨芬撒旦撒大幅度萨芬撒公共造产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 第1条 为协助县(市)及乡(镇、市)兴办公共造产,充裕地方自治财源,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特设置公共造产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依预算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运用,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 第3条 本基金为预算法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所定之特种基金,编制附属单位预算,以内政部(以下简称本部)为主管机关。 第4条 本基金之来源如下: 一由政府循预算程序之拨款。 二本基金之孳
2、息收入。 三受赠收入。 四其他有关收入。 第5条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贷款县(市)政府及乡(镇、市)公所办理公共造产。 二奖助县(市)政府及乡(镇、市)公所办理公共造产。 三管理及总务支出。 四其他有关支出。 第6条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运用,应设公共造产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置委员九人,其中一人为主任委员,由本部部长或指定次长兼任之;其余委员,由本部部长就专家学者、有关机关及本部人员聘兼之。 第7条 本会之任务如下: 一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运用之审议。 二本基金年度预算及决算之审议
3、。 三本基金运用执行情形之考核。 四其他有关事项。 第8条 本会每三个月开会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并得邀请有关机关派员列席,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之;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时,由主任委员指定委员一人代理之。 第9条 本会置执行秘书一人,工作人员一人至五人,均由本部就现职人员派兼之。 第10条 本会委员及派兼人员,均为无给职。但非由本部人员兼任者,得依规定支给出席费或交通费。 第11条 本基金之保管及运用应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储并应依国库法及其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12条 本基金为应业务需要,得购买政府公
4、债、国库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第13条 本基金有关预算编制与执行及决算编造,应依预算法、会计法、决算法、审计法及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14条 本基金会计事务之处理,应依规定订定会计制度。 第15条 本基金年度决算如有剩余,得循预算程序拨充基金或以未分配剩余处理。 第16条 本基金结束时,应予结算,其余存权益应解缴国库。 第17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