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诉上海西麦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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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上海西麦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上诉案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上海西麦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上诉案(2004)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100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振华,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白劭翔,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红根,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西麦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赛赛,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戴天乐,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

2、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2004)汇民一(民)初字第287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4年10月1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10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委托代理人陈红根、被上诉人上海西麦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之法定代表人林赛赛及其委托代理人戴天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2003年3月31日,上海西麦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麦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龙公司)签订了《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其中约定,西麦公司为振龙公司绿洲康城TA型别墅和TK型别墅进行各功能区域的

3、全部室内软装饰布置,工期为2003年4月30日止,合同总价款人民币(下同)624,600元,工程竣工后,乙方(西麦公司,下同)应通知甲方(振龙公司,下同)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合同同时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60%作为预付款,即374,760元(合同6.2.1条款)。完工前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5%,作为进度款,即93,600元(合同6.2.2条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

4、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即62,460元(合同6.2.3条款)。在工程保修期一个月期满后一周内,如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十分满意,则甲方一次性支付至100%工程价款,如果甲方对乙方的装饰不是十分满意,则只须支付85%的工程总价款(合同6.2.4条款)。合同还约定,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1%支付滞纳金。在上述合同签订的同时,双方将于2003年3月28日一致确认振龙公司的工作人员魏渊源签字的产品明细和室内软装饰报价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后,由于施工的房屋无法满足西麦公司的施工条件,致使西麦公司开工日期延迟至2003年5月22日,振龙公司分

5、别于2003年4月3日,4月10日,5月9日,5月22日,7月11日,7月24日,8月8日和9月18日支付了工程款50,000元,100,000元,30,000元,194,760元,20,000元,20,000元,53,690元和62,460元,共计530,910元。2003年6月13日,西麦公司与作为振龙公司负责人身份的魏渊源在标明增加成本计24,320元的《绿洲康城产品更换单》上进行签字确认。振龙公司在接收上述样板房后,即将西麦公司装饰的工程摄制成样板房实景,并以此作为其营销广告资料。2003年10月23日,西麦公司向振龙公司发送了催款单一份,其中言明“我司于200

6、3年6月5日针对TA、TK样板房的货品已全部按设计要求完工,并已由主持设计师验收并签字确认,所到产品已按设计师要求摆放,望你司(振龙公司)审核产品是否需要调整请尽快给予答复,如未有答复,视产品完全验收通过。”  2004年5月26日,西麦公司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振龙公司给付工程款118,010元,并支付此款自2003年7月23日起至清偿日止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的逾期付款违约金7,459.41元(暂计至2004年5月19日),要求振龙公司支付2003年4月1日起至2003年9月18日止未按约付款的滞纳金189,752.80元。振龙公司不同意西麦公司的诉讼请求。  另查明

7、,西麦公司与振龙公司的工作人员魏渊源签有《绿洲康城TK、TA样板房验收清单》一份,但签属的时间标明为“2004年6月13日”。  审理中,西麦公司主张的第一期预付款滞纳金为86,304元。  一、对于魏渊源的行为是否代表振龙公司的争议。原审认为,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即使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案中,西麦公司在合同签订期间以及施工中,魏渊源系振龙公司的工作人员,是不争的事实,故其行为应视为振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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