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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3
《关于专业知识与实务真题及解析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关于专业知识与实务真题及解析Ⅰ多选题1、财政经济稳定职能主要包括()。A.平衡社会总供求关系B.稳定物价水平C.实现充分就业D.优化财政支出结构E.国际收支平衡答案:B,C,E[解析]财政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是指通过财政活动对生产、消费、投资和储蓄等发生影响,达到稳定和发展经济的目的。财政经济稳定职能主要包括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水平和国际收支平衡。单选题2、按现行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借款利息支出是()。A.企业用于对外投资的借款利息B.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
2、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利息C.企业流动资金借款按不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D.企业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以上的部分的利息答案:D[解析]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的,可以直接扣除,不需要资本化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多选题3、以下关于个人取得拍卖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有()。A.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涉及财产
3、原值确定问题B.个人取得任何财产的拍卖收入均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C.纳税人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但不能提供有关税费凭证的,应按征收率计算纳税D.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一律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E.对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该项财产最终拍卖成交价格为其转让收入额答案:A,E[解析]选项B,要进行区分,如果是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征收个人
4、所得税,拍卖其他财产,是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不能按征收率计算纳税,应当就财产原值凭证上注明的金额据实扣除,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一般都是3%,但是存在特殊情况,就是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单选题4、2005年民政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由2004年的2.04%增加到2.13%,比上年提高了0.09个百分点。民政事业费支出718.4亿元,比上年增长24.4%,其中:抚恤事业费143.6亿元,比上年增长37.
5、9%;军队离退休、退职费88.9亿元,比上年增长20%;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9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支出79.9亿元,比上年增长67.9%,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费25.3亿元,比上年增长56.2%;农村定期救济费27.8亿元.比上年增长91.7%;社会福利费55.6亿元,比上年增长6.7%;自然灾害救济费62.6亿元,比上年增长22.5%;地方离、退休人员费用13.7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其他民政事业费82.3亿元,比上年增长33.6%。2004年国家财政支
6、出金额约为()。A.27112亿元B.28308亿元C.33728亿元D.35217亿元答案:B[解析]718.4÷(1+24.4%)÷2.04%=28308亿元。单选题5、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A.丙以现
7、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答案:B《公司法》第28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此题主要考查的是负连带责任的是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单选题6、甲市计划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并决定对本市的某
8、城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乙公司和内公司合作并以一个联合体的名义作为一个投标人参与竞标,其中乙公司具有相应的建设资质而丙公司不具有。开标时,投标文件在经过投标人检查密封情况后,当众拆封。甲市成立了由1名招标人代表和2名技术专家为成员的评标委员会。最后丁公司十标且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针对上述情况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乙公司和丙公司以一个联合体名义参与投标是合法的,由于其中乙公司具有相应资质,因而丙有没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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