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上市策略

香港交易所上市策略

ID:35327607

大小:51.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3-23

香港交易所上市策略_第1页
香港交易所上市策略_第2页
香港交易所上市策略_第3页
香港交易所上市策略_第4页
资源描述:

《香港交易所上市策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香港交易所上市策略HKEx-LD75-5(2009年10月)摘要涉及人士甲公司──主板上市公司乙公司──與甲公司或其關連人士沒有關連的獨立第三者事宜聯交所會否豁免甲公司不用在公告內披露有關技術的代價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4.58(4)條議決聯交所豁免甲公司不用在公告內披露有關技術的代價資料摘要1.甲公司主要向客戶提供半導體裝配服務及解決方案。2.除擁有內部研發團隊發展新的程序技術外,甲公司亦倚賴其他技術夥伴提升其程序技術組合。甲公司過去曾與多名第三者訂立協議購入技術、專利及牌照,為客戶製造先進晶片。3.乙公司的主要業務是提供硬件、軟件及資訊技術服務,以及制定及推行電子商

2、務方案。4.甲公司與乙公司擬訂立技術發牌協議,內容包括乙公司同意將若干半導體技術(「有關技術」)的牌照發給甲公司,使甲公司可提供晶片製造服務。5.根據協議,有關技術的代價總值將由甲公司從內部資源中支付。有關技術將於甲公司的賬目內列作購入的無形資產。6.有關交易構成甲公司一項須予披露的交易。7.根據《上市規則》第14.58(4)條,發行人須在其公告內披露交易的代價。甲公司申請豁免在公告內披露代價,理由如下:-在半導體晶片製造業內,不披露技術發牌安排的代價是正常業務常規。-有關技術是全球最先進的同類技術之一。根據甲公司的資料,乙公司是此等可供商業生產及可發牌予甲公司的先進技術的唯

3、一供應來源4。乙公司已明確規定,有關代價是乙公司極具商業敏感性的資料,因此不得披露。-披露有關代價將導致甲公司失去很多潛在的申領牌照機會,對其日後的業務發展有很大的不利影響,不符合甲公司以至全體股東的利益。-有關代價是甲公司與乙公司經過基於各自獨立利益的商議後的決定,有關協議亦是雙方按日常業務常規所商議及訂立。甲公司已考慮多項因素,包括有關技術的類別及發展程度、市場對有關技術的供求、以有關代價購入有關技術製造出來的晶片的價格是否具有競爭力以及甲公司使用有關技術是否具有長遠的盈利能力等。甲公司的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皆認為,有關協議的條款公平合理,符合股東整體利益。1.甲公

4、司建議在公告內披露以下資料代替披露代價總值:-甲公司賬目中「購入的無形資產」總值在有關會計年度的未經審核淨額變動,以之顯示該年度其所獲得的無形資產(包括有關技術)的總值。-有關交易構成須予披露的交易(即《上市規則》第14.07條下任何有關百分比率在5%或以上但低於25%的交易)。甲公司將披露其最近期刊發的綜合資產總值及其於協議當日的市值。有關資料將顯示按資產比率及代價比率計算有關代價的價值範圍。事宜2.聯交所會否豁免甲公司不用在公告內披露有關代價。適用的《上市規則》或原則3.第14.58條規定:股份交易、須予披露的交易、主要交易、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非常重大的收購事項或反收購

5、行動的公告,至少須載有下列資料:(1)…(4)代價總值、現時或日後支付代價的方法,以及任何有關遞延付款安排的條款的詳情。如代價包括擬上市的證券,則上市發行人亦須載列將發行證券的數目及詳情;4(5)……分析1.《上市規則》第14.58至14.60條載有不同類別須予公布的交易的公告須遵守的最低披露規定。儘管如此,發行人仍須遵守《上市規則》第2.13條的大原則,即其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須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或欺詐成份。2.發行人應採取所有合理審慎的措施,確保完全符合《上市規則》的規定。聯交所一般不給予上市發行人豁免,除非《上市規則》已預期可在若干情況下給予豁免,又或聯交所信納

6、情況特殊有理由給予豁免。香港交易所網站提供的《有關申請豁免遵守及更改《上市規則》規定的指引》載有聯交所評審一宗豁免申請時一般會考慮的多項因素,惟不包括所有因素。3.聯交所決定應否給予豁免時,會考慮要求豁免╱更改規則的申請所列的情況及原因,以及上市發行人提供的所有其他有關資料。4.甲公司申請特別寬免,冀毋須披露有關代價,原因是該資料在半導體晶片製造業內具有商業敏感性。5.聯交所認為,如資料對投資者是重要的,則有關交易條款具商業敏感性的顧慮不應凌駕發行人的披露責任。當評核甲公司的豁免申請時,聯交所亦考慮了如下因素:-甲公司表示,在該特定的行業內,有關技術的供應商數目有限,乙公司是

7、可供商業生產及可發牌予甲公司的有關技術的唯一供應來源。-有關交易只構成須予披露的交易,對甲公司來說並不重大。甲公司在有關會計年度購入的無形資產(包括有關技術)的未經審計總值佔甲公司最近期刊發綜合資產總值不足5%。-其他披露項目包括(i)有關技術及甲公司年內購入的其他相類無形資產的總值及(ii)顯示有關代價價值範圍的資料。這些資料將有助投資者評核交易對甲公司財政狀況的影響。具體情況顯示嚴格執行有關披露規定可能不切實際,並會損害甲公司的利益。聯交所考慮過交易的重要性及其他披露項目後,同意公告不披露代價金額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