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ID:34942706

大小:57.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3-14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_第1页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_第2页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_第3页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_第4页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_第5页
资源描述: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发布时间:2003-10-1615:32:38                            (2003)冀民三终字第2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小蕙,女,1954年9月24日生,汉族,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教师,住所地:北京市劲松七区719楼。委托代理人:茹绍雄,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阎明魁,原中央美术学院雕塑创作研究所副教授,现已退休。上诉人(原审被告):曲阳县建来石材雕刻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曲阳县羊平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杨建尧,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王国强,该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

2、赵红民,该公司职工。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石家庄市引水入市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351号。法定代表人:马东平,该单位主任。委托代理人:张智远,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王小蕙、曲阳县建来石材雕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来公司)因王小蕙诉石家庄市引水入市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引水办)、建来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石知初字第12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王小蕙及其委托代理人茹绍雄、阎明魁,引水办的委托代理人张智远,建来公司的委托

3、代理人王国强、赵红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小蕙起诉称,1999年4月,通过建来公司的介绍,王小蕙和另两位雕塑家朱尚熹、范伟民按照引水办《招标文件》的要求,创作设计了十二个方案,送交引水办,填写了作品、作者登记表,参加雕塑创作设计方案投标。经过一审评选,王小蕙为西里公园设计的浮雕方案被选中。在此基础上,王小蕙按照引水办的要求为西里公园做出了主雕和两侧浮雕综合配套的创作设计方案,并被引水办采纳。同年7月,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王小蕙为西里公园主、侧浮雕方案设计制作立体模型。期间,建来公司的杨建尧来电话转告,西里公园雕塑项目被定为

4、一期重点工程,要在国庆节前建成,并称,二审评选要的立体稿可以不做了。同时,杨建尧又派人取走局部模型。这些说法和举动令王小蕙对西里公园主、浮雕施工的艺术质量感到担忧,7月14日王小蕙写了《关于主、浮雕艺术质量的几点意见》,用传真发给引水办。此后,王小蕙继续制作立体模型,等待引水办与其商定西里公园雕塑工程实施方案和签订合同,而引水办一直没有做出回应。国庆节过后,王小蕙得知西里公园的雕塑工程已经建成,使用的正是她的作品。王小蕙认为引水办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著作权,请求引水办向其赔礼道歉并支付其创作设计费20万元,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费10万元,承担本案诉讼费

5、用。审理过程中,王小蕙申请追加建来公司为共同被告,认为建来公司与引水办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请求判令建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引水办辩称,王小蕙在诉状中承认是与另两个雕塑家一同创作,中标作品应为合作作品,王小蕙的诉讼请求超出了其权利范围。即使王小蕙享有著作权,引水办也不存在侵权行为。王小蕙没有购买标书,也没有以自己的名义投标,而是自愿与建来公司达成协议,与建来公司一起并以建来公司的名义投标,王小蕙与建来公司是委托关系。引水办依据招标文件以及与建来公司的合同获取该雕塑作品,并已按合同规定支付了包括著作财产权在内的各种费用,故使用该作品合法。请求驳回

6、王小蕙的诉讼请求。     建来公司辩称,建来公司与王小蕙之间有协议,并已履行,王小蕙的设计费建来公司已支付,而且本案是王小蕙诉引水办侵犯著作权,与建来公司无关。原审法院查明:西里公园的主、浮雕设计方案为王小蕙一人所作,王小蕙是本案诉讼所涉雕塑的创作者,享有著作权。1999年4月6日,王小蕙向引水办出具证明:“贵部引水工程,需美化环境设计制作雕塑,本人愿与河北曲阳县建来雕刻石材有限公司合作,完成此项工程。”1999年4月30日,王小蕙、范伟民、朱尚熹三位雕塑家与建来公司签订“关于石家庄民心河雕塑方案与加工制作的协议书”,约定:建来公司邀请王小蕙等三

7、个雕塑家共同合作并联合组成石家庄民心河雕塑设计投标小组,达成各项合作规则。王小蕙等三人根据建来公司在投标抽签活动中抽到的四个雕塑点的有关要求(见标书),经过集中紧张的设计工作,推出了十二个设计方案。凡被正式选中、要进行施工的作品,建来公司拥有整个工程的承揽权,如有特殊情况,王小蕙等三人必须充分支持建来公司享有这一优先权。1999年8月20日,引水办(甲方)与建来公司(乙方)签订协议书,其中载明,“经公开招标,引水入市改善环境工程西里公园主题雕塑、浮雕设计中标方案为乙方合作者的《莲花仙子》、《都市文化》。鉴于乙方与合作者的协议及其委托书,该工程的施工

8、制作由乙方承担。”在该协议书第四条“造价及工程款的支付”中第一项约定,“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整(包括设计费、监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