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之信贷资产转让研究——兼论小额贷款公司信托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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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托业务之信贷资产转让研究一一兼论小额贷款公司信托产品设计信托业务之信贷资产转让研究??兼论小额贷款公司信托产品设计时间:7>2013-3-1415:50:31??作者:朱希嘉陈娴??来源:用益信托网前言:信贷资产转让是指金融机构之间,根据协议约定转让在其经营范围内的、自主、合规发放尚未到期信贷资产的融资业务。其中,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出售给其他金融机构并一次融入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出让业务;金融机构受让其他金融机构出售的信贷资产并融出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受让业务。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一般在同业金融机构之间

2、开展,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银监会针对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13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等规范性文件。虽然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上述两份《通知》中确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但这些规定对于信托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的信托合作业务仍仅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另外,由于不良资产的转让不在上述两份《通知》规范范围内

3、,虽然其在某种意义上也属于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但其转让标的是非正常类的贷款,故不良资产转让业务不在本文探讨之列。在现行法律和监管政策框架内,相比由我国央行等监管机构主导的资产证券化(ABS)业务,金融机构利用信托平台开展准资产证券化业务是Fl前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现实且有效率的选择。目前,信托公司应投资者的实际需求,设计了一些信贷资产转让类的信托产品,逐步深入研究和获取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的机会。虽然目前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信贷资产转让类信托计划的金融机构主要仍为银行金融机构,但一些实力较强、业务发展迅猛的小额信贷公司因

4、为资木金和融资渠道限制的客观原因,在准资产证券化业务领域与一些具有创新精神的信托公司合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形成了一类具有特色的信贷资产转让类信托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一、信贷资产转让信托产品的主要模式按照转让的真实性,目前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主要分为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和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信托公司相应发行的信贷资产转让类信托产品也分为买断型信托产品和回购型信托产品。买断型信托产品,是指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兼信贷资产受讣人的信托公司与岀让方根据协议约定转让信贷资产,资产转让后,借款人直接向信托

5、公司承担还木付息的义务。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项下,由于贷款的权益和风险肓接由出让方转至受让方,这种转让方式也被称为“真实出售”。对于出让方而言,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可以提高资金流动性、优化信贷结构;对于受让方而言,则可以实现扩大客户资源、增强竞争优势等目的。目前我国央行正在推动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就是一种典型的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信贷资产转移给一个特设目的主体(法律上可釆用转让方式,也可采用信托方式),由特设目的主体SPV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者发行受益证券,以信贷资产的现金流支付资产支持

6、证券收益的一种融资方式。相对于传统转让业务而言,信贷资产证券化创新之处在于特设目的主体受让了该笔信贷资产以后,以该笔信贷资产的现金流为基础向投资者发行受益证券。回购型信托产品,是指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兼信贷资产受让人的信托公司与出让方根据协议约定在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转让信贷资产,同时出让方承诺在约定的口期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该项信贷资产。由于回购型业务所转让的信贷资产在到期前就己由出让方购回,所以不办理贷款档案和法律文件的移交,付息的责任由出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的风险与利益实质上均未发生转移。2010年之前,“双买断”

7、的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盛行一时。所谓“双买断”型信贷转让即双方签订两个合同,一个是当期的“买断”合同,另一个是远期的“回购”合同。这种业务实质是一个回购合同,但由于转出方因持有“买断”合同,可以将该笔信贷资产转出表外,受让方因持有“回购”合同可以将该笔信贷资产不纳入表内。由于买卖双方均不在资产负债表内计入这笔信贷资产,贷款因此凭空“消失”,无法纳入央行的统计之中。所以,银监会于2009年12月24H正式下文《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13号),明确提出信贷资产转

8、让须遵守真实性原则,禁止转出方安排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件,禁止资产转让双方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冋购协议等方式规避监管。所以在开展此类型信托业务吋,为遵守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信托公司均持审慎态度。二、信贷资产转让信托产品的风险防范研究信托公司在受让信贷资产过程屮,应当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尽职调查、履行受托人义务。根据《合同法》等法律及《中国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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