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2710596
大小:69.8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2-14
《关于征求对万州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征求对《万州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为推动万州区低保工作管理规范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我局拟结合本区实际,制发《万州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细则(试行)》(下简称《细则》),为确保《细则》可靠可行,现向社会各界征求对《方法》的意见,请于7月17日前通过函件或邮件方式反馈万州区民政局。通讯地址:万州区江南新区江南大道2号邮箱:shengjie.xu@163.com联系人:徐胜杰,电话:023-58520051。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
2、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9第一条为科学合理核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规范核算行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万州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算。第二章家庭人口核定第三条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公安部门制发的《重庆市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定,具体为申请人家庭共同生活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夫妻;(二)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
3、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三)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四)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五)父母与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子女;9(六)其他经认定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第四条申请对象家庭人口核定的特殊规定:(一)户籍未在本区的申请对象家庭的在校就读学生,纳入其家庭人口计算。(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纳入家庭人口计算。(三)服现役的义务兵不纳入家庭人口计算。(四)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的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
4、人或长期卧床不起的重病人员可与其父母、兄弟姐妹分户计算。(五)无收入的父母和有收入的子女生活在一起,不得分户计算。第三章家庭收入计算第五条申请对象家庭收入以货币形式体现,包括申请对象家庭人员的所有货币收入和实物折价收入。第六条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包括:(一)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所得;(二)养老金、基本生活费、遗属抚恤金、精简退职职工定期定量救济金、失业保险金、商业保险金。(三)从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四)从事工商经营服务活动和农业生产所取得的收入,9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五)财产租赁、转让或变卖收入,投资收入,存款及利息,有
5、价证券、红利收入,博彩及其他偶得收入。(六)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继承的遗产和接收的赠予收入。(七)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第七条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包括:(一)优抚对象领取的各类抚恤金、补助费、护理费、保健金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义务兵退伍安置费;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金。(二)因公(工)负伤人员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因公(工)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及死亡后的一次性抚恤费。(三)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生活补助、困难补助等。(四)独生子女费、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五)城乡医疗救助金,以及政府和社会组织给予的临时性救助
6、财物。(六)长寿补贴金。第四章家庭收入计算方法第八条9城市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个月核定的家庭总收入除以核定的家庭人口数确定;农村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按其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货币和实物的总收入(扣除直接生产经营成本)除以核定的家庭人口数确定。第九条计入家庭收入的各具体项目的计算方法:(一)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所得,按申请人提供的由用人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及相关证明计算;不能提供证明或所提供证明低于务工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二)养老金、基本生活费、遗属抚恤金、精简退职职工定期定量救济金、失业保险金、商业保险金,按申请
7、人实际所得计算。(三)从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经区社会保险局证实,申请对象家庭成员中已参加(续)养老、医疗保险的,应扣除参(续)保人员从参(续)保之月至达到法定领取养老保险年龄期间应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按以个人身份参保当年的缴费标准计算),以及其家庭实际支付的重大疾病支出和因灾支出等必要开支后(不能提供支付证明的不予扣除),结余部分按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月分摊计算该成员收入,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