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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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052019-2017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民政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1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西畴县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困难群众。二、办理依据1.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全部条款。2.《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第四章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既要严格规范,又要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简便易行的方法。  (一)申请、审核和审批。(二)民主公示。(三)资金发放。(四)动态管理。3.《云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第三章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与审批的全

2、部条款第四章城市低保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的全部条款第五章城市低保资金的管理的全部条款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民政局。四、审批条件持有本县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简称“三无”人员)。2、其他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生活水平的;2、申请人及家庭有多处房产或其他不动产的;3、申请人是18周岁至50岁有劳动能力的;4、父母与子女有劳动能力但不尽抚养或赡养义务而造成父母或子女生

3、活困难的;5、申请人正在服刑、劳教的;6、各级人民政府认定不能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社会保障的其他人员。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民政局一楼社会救助股。地址:西畴县金玉路31号。交通方式:可乘龙泉→一中→下新民的公交车或是县委→广场→下新民的公交车到民政局下车。六、申请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申请所需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新办变更1《城乡居民最低社会保障》申请书原件1份√√2《城乡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审核审批表原件1份√√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11-4申请人户口册复印件1份√√√√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申请时限:受理时

4、限: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新办等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30个工作日。1.组织: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聘请考评员组成考核组,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2.考核:受委托的有关机构组织考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3.审核:西畴县民政局10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八、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九、

5、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民政局一楼社会救助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2)网络提交。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民政局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三)考核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核,第一步,由乡(镇)政府组织审核,符合条件

6、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上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申请单位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四)审批发证(无)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57663.网络咨询。西畴县行政审批网上大厅,网址:http://www.xzsp.ynws.gov.cn,(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

7、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四)获取办理结果由乡(镇)人民政府张榜公式(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电话投诉:(0876)7622633。网上投诉:www.xcmz.gov.cn。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通讯地址:-11-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邮政编码:663500。(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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