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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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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统筹下农民土地权利保护研究摘要:做好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首先确保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是当前的一个重要难题。本文根据现有一些文献的研究并且结合自身对农民土地权利保护的分析,对城乡统筹下农民土地权利保护问题作了简单的讨论,对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作了简单的分析,并且提出了一些相应的解决方案。通过对城乡统筹建设重要性的分析,给出了统筹发展的主要内容和主要途径,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所要注意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使城乡统筹发展更加完善,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终极目标。关键词:城乡统筹;农民土地权利;社会保障中图分类号:D923.2;F0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
2、01-828X(2012)10-0-02最近几年,中央对三农问题越来越关注,由此可见我党高度重视农村的发展。在这种环境下,我党在十六大中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其中“三农"问题是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一、相关概念1.城乡统筹的概念解析我们知道坚持以人为本是城乡统筹的根本内容,在城市与农村共同发展的同时,不断地协调两者之间的生活水平,最终达到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能够享有一样的权利、一样的公共服务以及同样的生活条件。党之所以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因为,当前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大,这种问题也直接地导致了“三农”问题越来越严重。大力推进城
3、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是因为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1.相关权利的概念解析(1)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物权法》中明确指出,农民对农地具有使用和占有等权利,并且农民自身有权去排除他人对农地的干预。例如,农民具有将土地包给别人耕种的权利,也有分配宅基地给农民建房的权利,更有阻止别人侵占自己土地的权利。但是,农民的这些权利都要依法执行,如果在使用这些权利的时候超出了法律范围,那么这些权利会无效,情节严重可能会构成犯罪行为,并且要承担法律责任。(2)宅基地使用权。具体是指农民享有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在我国《物权法》中明确说明,宅基地使用人在法律上享有对宅基地使用和占有的权利,可
4、以利用这些土地建造住宅等其他设施。二、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民土地权利保护现状(一)城乡统筹与农村土地制度的关系1•我国现有的农村土地制度对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存在着阻碍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市场经济在我国已经逐渐替代了计划经济,在这种环境下,我国的大部分农民进入城市,积极地投入到城市建设中,在这种条件下我国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现存状况应该有所变化。但是,由于我国的土地制度没有发生变化,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的使用,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就会对我国城乡经济统筹发展产生阻碍作用,甚至会形成大量的宅基地闲置的现象。2.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对土地制度的合理化起到了促进作用,我们知道之所以大力发展城
5、乡统筹经济就是解决城乡之间的二元经济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要做的就是当前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目前,实现城乡统筹的第一步就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农民现有的收入,不断地缩小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对于目前农村大量人进入城市而导致农村土体不能充分利用的现象,在农村不断地加强土地流转是提高农民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二)存在的问题1.集体土地所有权当前在一些农村的村委会对农民乱批乱占集体土地。甚至在一些地区的村委会借着集体名义,把一些属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强行从农民手中收回来,之后通过某种形式交给开发商,这样使得农民失去了自己最根本的生产资料,只能
6、外出打工,由此而导致的耕地面积减低渐渐的会威胁到我国的粮食安全,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对影响我家的整体战略。1.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作为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当前在农村中土地的地位还不够突出,并且当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时给予农民的补偿不够充分。我们知道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其他益物权有本质上的区别的,该权利具有长期的效益。所以,国家征收土地时不能单纯的给予农民一次性的补偿,这样严重的忽视了农民的生计问题,这种一次性的补偿方式阻碍了城乡统筹发展,阻碍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甚至会影响农民的正常发展,阻碍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宅基地使用权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处分
7、。最鲜明的例子就是“小产权房”问题。“小产权房”具体是指那些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或设施出售给非本村居民使用的房屋,这些房屋由于价格相对较为便宜并且具有良好的自然环境所以会受到很多城市的居民欢迎。三、农民权利保护问题产生的原因(一)立法原因1.权利主体不明确目前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相对较为落后,在土地所有权中存在着许多弊端,这往往会导致不能合理的解决实际问题,甚至还会导致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侵犯。在国家现有的法律中并没有具体的说明农民集体、村内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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