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9444928
大小:225.00 KB
页数:39页
时间:2018-12-19
《宜县府办〔2016〕65号.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宜县府办〔2016〕65号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企事业单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宜宾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9日-27-宜宾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二届第十一次全会精神,切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科学、有序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
2、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有关政策〉的通知》(川发改赈〔2016〕200号)和《宜宾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2016—2020)》,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坚持“三个结合”原则(即易地扶贫搬迁与统筹城乡相结合,与幸福美丽新村相结合,与产业先行、产村相融相结合),着力“四大环节”(即精准对象识别、严格政策标准、完善公共服务、夯实产业基础),建立“县级统筹,乡镇、村主抓,群众主体”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因搬迁而增加负债,形成新的贫困,确保“搬得
3、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加快脱贫一批贫困人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目标任务2016年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3629人。对于安排在2016-27-年以后实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存在特殊情况,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可提前实施搬迁。三、搬迁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难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以下优先等级顺序确定搬迁对象:1.住房特别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生存条件恶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
4、.经济条件困难、自筹建房能力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4.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四、安置方式以就业和增收为核心,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统筹考虑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承载、城镇化进程等因素,进行搬迁安置。(一)集中安置。主要包括中心村(聚居点)安置、产业园区配套安置、乡村旅游区安置、城镇安置等方式。对于鳏、寡、孤、独、“五保”等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建设保障性住房(如廉租房)等方式进行集中安置,并参照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移民局《关于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的意见》(川办函〔2014〕123号)规定,实行动态管理。—
5、—依托中心村(聚居点)安置。依托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条件较好的区域建设中心村、聚居点进行安置,统一规划布局,协调建筑风格,标准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壮大主导产业,建成新型社区。-27-——依托产业园区配套安置。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或特色产业基地所规划配套的居住区进行集中安置,使有一定劳动产业技能的搬迁对象就近就地转移,加快实现就业脱贫。——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立足宜宾县生态文化、红色文化和独特的民俗风情,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景区或旅游重点村,引导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发展乡村旅游业。——依托城镇社区安置。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人口吸纳能力
6、,鼓励有城镇生活技能的搬迁对象到县城、城镇落户,创业就业。(二)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自主搬迁等。允许跨乡镇、村搬迁安置,由迁出地兑现落实建房补助资金,迁入地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政府或村集体采取回购空置房屋、配置相应生产资料安置部分搬迁对象。——投亲靠友安置。引导搬迁对象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自主搬迁安置。农户自主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区域。五、建设内容及标准(一)住房建设-27-严格执行国家、省、市
7、有关规定,易地扶贫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6人(含6人)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户住房建设总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不得违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分散安置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县级以1万元/户标准补助给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和建设。2.集中安置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三)住房建设补助标准1.对家庭人口为1人的易地扶贫搬迁户按照2.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建房补助;对家庭人
8、口为2人的易地扶贫搬迁户按照3.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建房补助;对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户按照1.6万元/人标准予以建房补助。2.易地扶贫搬迁户房屋主体完工后兑现建房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