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中登记机构赔偿责任的理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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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到物权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物权法》中登记机构赔偿责任的理解  《物权法》业已颁布并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调整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的一部民事基本法律,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基于对不动产登记公信力的维护和交易安全的保护,该法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统一、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审查、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等作了一定的规定。《物权法》第21条第二款规定,“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明确了登记机构应对登记错误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但对于归责原则、损害赔偿的性质及标准、赔偿费用的来源等未予明确

2、,“须待将来制定不动产登记法时再行作出具体的规定”。但,不动产登记法的制订及颁布仍遥不知期。  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主要为国土、房管、林业、农业等行政机关。《物权法》第21条的规定无疑将对这些登记机关产生重大影响,相关的诉讼及赔偿纠纷也将会随之增多。本文从一宗典型案例入手,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谈谈对登记机构赔偿责任的理解和适用。  一、一宗《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最大的国家赔偿案  1995年5月,百胜珠宝(深圳)有限公司(下称“百胜公司”)向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下称“财务公司”)贷款870万元,月利率9.08‰。百胜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深圳上梅林的厂房及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

3、权(房地产权证号:深房地字第0059524号)抵押给财务公司,并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下称“市国土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期限届满后,百胜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1996年1月,财务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审理过程中,百胜公司的另一债权人深圳发展银行向深圳中院申请该公司破产,使百胜公司的债务纠纷案件全部转入破产程序。财务公司遂持抵押贷款合同等资料,向法院申请了优先受偿权。但谁料又一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嘉宾路支行向深圳中院提出,财务公司不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理由是百胜公司抵押给财务公司的房地产,早在1982年8月就已经抵押给了该银行!  经过

4、审查,深圳中院作出民事裁定,认定百胜公司拥有的上述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在持有“深房地字第0059524号”房地产权证之前,已持有“深房地字第0080978号”房地产权证,并已将该证所记载的同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了中国农业银行嘉宾路支行,该抵押事项合法有效;而第0059524号房地产权证系重复办证,不符合法定条件,从而导致据此形成的抵押事项无效,财务公司所申报的870万元债权为无抵押债权。之后,深圳中院还裁定:百胜公司破产案因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破产程序。财务公司870万元的债权眼看着就要打水漂!  1998年6月,心有不甘的财务公司对市国土局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市国

5、土局为同一房地产重复发证、重复抵押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因该违法行为而给其造成的870万元贷款本金和290多万元利息的损失。  深圳中院经过慎重考虑后予以立案,并决定分案受理:先审理行政诉讼案,再审理行政赔偿案。  1999年5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审行政判决:认定市国土局在百胜公司仅提交“建筑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而未提交“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建筑竣工验收证”,且未经法定公告程序的情况下,为百胜公司颁发第0059524号房地产权证的行为不合法;建立在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基础上的抵押登记手续亦不合法;且该房地产权证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在此之前已经设立了抵押权,属重复

6、抵押。判决撤销市国土局颁发的第0059524号房地产权证,以及百胜公司以该房地产权证向财务公司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一审判决后,市国土局未上诉。  1999年底,行政赔偿案开庭审理。2000年11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市国土局违法为百胜公司办理房地产权证和抵押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与财务公司的经济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当赔偿原告870万元贷款本金的损失,但对贷款利息未予支持。  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1年9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该判决书在认定市国土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后,详细阐述了赔偿理由:“国家实行房地产登记发证制度,目

7、的在于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地产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地产物权的法律凭证……正是由于这一合法的权利证书为本案的抵押贷款奠定了法律基础,加之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抵押登记行为,为贷款的如期偿还提供了法律保障,上诉人财务公司正是基于这种对法律的信任才将870万元贷款贷给百胜公司。在当时的情形下,如果贷款到期不能偿还,财务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能够依法得到保障的。然而,由于百胜公司的不当行为和规划国土局的违法抵押登记行为两个因素,致使财务公司的贷款到期无法收回。百胜公司已被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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