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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9
《《重要产品追溯 核心元数据》编制说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重要产品追溯核心元数据》国家标准编制说明标准编制起草组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下达2018年9月第三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编号为:20182193-T-424,项目名称为《重要产品追溯核心元数据》。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等。(二)标准制定的背景、目的和意义1.标准研制背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2月30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2、》(国办发〔2015〕95号)中明确提出要“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完善标准规范”。2017年10月,国家标准委、商务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7〕419号),明确了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加紧研制追溯基础共性标准,为试点示范提供指导。本标准即为重要产品追溯首批立项共性基础标准之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要求,“以确保不同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产品全过程通查通识为目标,抓紧制定实施一批关键
3、共性标准,统一数据采集指标、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建立完善政府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合作模式,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7《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7〕53号)要求,“研制一批追溯数据采集指标、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等共性基础标准,实现产品追溯全过程的互联互通与通查通识。”当前,全国各省及大中城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各省市及有关行业组织、大中型生产经营企业普遍反映,需要出台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对体系建设工作加以指导,以实现
4、追溯数据的规范采集与互联互通。1.标准编制目的与意义通过制定追溯核心元数据,明确追溯体系中各环节共性数据的数据要素、数据类型、格式等,为追溯体系建设单位提出追溯数据的采集基本要求,为商务、农业、市场监管等领域提供统一的共性基础数据的维护和管理,为实现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互联互通提供基础条件。(二)主要工作过程1.预研阶段2017年4月-6月,成立标准预研编制组,进行了内部研讨,初步确立了标准的范围,并依据范围开展相关书籍、研究论文、标准规范等资料的收集工作。编制组着手编制调研提纲,调研相关部门和地方商务部门、行业组织及
5、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的追溯数据需求。2017年6月,编制组根据实地调研情况,组织专家召开专题研讨会,广泛听取专家、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依托调研报告内容,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及文献,起草《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数据对接技术要求(试行)》,形成初稿。72017年10月,全面征求并合理采纳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商协会的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一稿);2018年1月,又征求了河北、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四川、云南、青海、宁夏、北京、上海、厦门市商务主管部门的意
6、见,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二稿)。1.立项阶段2017年9月,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提出本标准制定及立项需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承担本标准主要起草任务,并成立标准起草组开始标准起草工作,开展标准调研、资料收集、标准草案稿编写。同时,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向国家标准委提出立项申请,参加了2017年第五次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评估会。2018年9月,国家标准委批准本标准的立项申请,正式列入2018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计划编号为20182188-T-424。2.调研阶段2017年4月-6月,本标准已经在预研阶
7、段进行了充分调研,进行了内部研讨,初步确立了标准的范围,并依据范围开展相关书籍、研究论文、标准规范等资料的收集工作。书面调研方面,标准起草编制组广泛搜集资料,研究了《GB/T22005-2009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GB/T29373-2012农产品追溯要求果蔬》、《GB/T29568-2013农产品追溯要求水产品》等系列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编制组对重要产品追溯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及相关协会进行了专题调研,进一步明确了《重要产品追溯核心元数据》的编制内容、技术要求及相关规定。
8、71.起草阶段2018年6月,标准起草编制单位在预研基础上完成了《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数据对接技术要求(试行)》,并在商务部重要产品追溯示范地区进行了数据对接实际应用。2018年9月,编制组进一步对山东、上海、宁夏、厦门四地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四地重要产品追溯数据采集指标及接口规范,以及针对商务部制定的《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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