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刑法知识去苏俄化》的作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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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话《刑法知识去苏俄化》的作者论文.freelayer“对新康德主义的哲学影响下的精神化的法益概念(价值概念也存在精神化问题)进行批判……。”25(P.84)这从一个侧面也可以反衬出新康德主义哲学的浓厚主观色彩。因此,说苏联学者“将价值哲学斥责为唯心主义”,是一种无意或有意的混淆,是不公平的。三、犯罪构成平面化,是作者主张刑法知识去苏俄化的另一个理由作者该文指出,在苏联的犯罪构成体系中,各个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位阶关系是不存在的,其顺序是可以根据不同标准随意分拆组合。尤其是各个犯罪构成要件是一种耦合的逻辑结构。作者还引用日本学者大塚仁的话说,“这样仅仅平

2、板地对待犯罪的要素,既难以判定犯罪的成立与否,又难以具体的论及所成立的犯罪的轻重。”26(P.54)由此,作者的结论是:这里难以判定犯罪的成立与否,应当理解为不符合认定犯罪的司法逻辑。苏联的犯罪构成体系是在犯罪成立这一逻辑前提下对犯罪结构进行分析的理论,更合乎有罪推定的思维逻辑1。  对话《刑法知识去苏俄化》的作者论文.freelayer“对新康德主义的哲学影响下的精神化的法益概念(价值概念也存在精神化问题)进行批判……。”25(P.84)这从一个侧面也可以反衬出新康德主义哲学的浓厚主观色彩。因此,说苏联学者“将价值哲学斥责为唯心主义”,是一种无意或有

3、意的混淆,是不公平的。三、犯罪构成平面化,是作者主张刑法知识去苏俄化的另一个理由作者该文指出,在苏联的犯罪构成体系中,各个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位阶关系是不存在的,其顺序是可以根据不同标准随意分拆组合。尤其是各个犯罪构成要件是一种耦合的逻辑结构。作者还引用日本学者大塚仁的话说,“这样仅仅平板地对待犯罪的要素,既难以判定犯罪的成立与否,又难以具体的论及所成立的犯罪的轻重。”26(P.54)由此,作者的结论是:这里难以判定犯罪的成立与否,应当理解为不符合认定犯罪的司法逻辑。苏联的犯罪构成体系是在犯罪成立这一逻辑前提下对犯罪结构进行分析的理论,更合乎有罪推定的思

4、维逻辑1。实事求是地讲,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的犯罪论体系,如果认为有那是一种乌托邦,并且是一种绝对的乌托邦。由于历史、国家政治经济制度、文化传统等原因,德国的犯罪论体系与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从适应各自的国情角度看,我认为,它们都是合格的犯罪论体系。但总体上德国的犯罪论体系似乎长处多了一些。德国的犯罪论体系是递进式的逻辑结构,它由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到有责性的逐步递进,各个犯罪构成要件之间存在明确的位阶关系,体现了从客观到主观的由表及里的判断过程和顺序。这是它的优势。但这一优势只有在与之相互作用的其他条件起促进作用时才会发挥出来,否则

5、就会大打折扣。依照德国刑法理论,违法性、有责性处在构成要件之外,它们相互对立和相对独立,因此需要进行三个层次的判断。德国刑法理论的特点在于,将故意、过失和主体人为地加以割裂,分为构成要件上的故意与过失和有责性中的故意与过失以及将主体分为构成要件上的主体和有责性中的责任能力,这样就不可避免地要进行反复多次的判断,其繁琐性可想而知。由于德国刑法理论发达,学派林立,对于犯罪成立的三个条件,即对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的解读也百家争鸣。这反而减弱了它们的价值判断功能,使各个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明确位阶关系变成黑白相间的灰土地带。我国台湾学者韩忠谟指出,构成

6、要件随着理论的发展,其范围可谓越来越大,构成要件该当性(符合性)作为犯罪成立的第一要件,实际上已经包揽了绝大部分要素,反而失去了其分析犯罪成立要素的作用27。这说明理论上的优越性在受到制约时也会发生异化。如前所述,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的哲学基础是唯物辩证法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该原理强调主客观的对立统一,于是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就形成了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对偶结构(有人贬称为平面的或耦合式的犯罪构成)。在犯罪构成这个总和中,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并且认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就存在于四要件的相互联系

7、之中。在考察犯罪时,坚持先客观、后主观的思想路线。在这一点与我国有的学者的看法不同。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一些学者从系统论或人的主体性出发,突出主体在犯罪构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并将主体放到优先位置,即四要件之首。这种主张有其合理性一面,但从司法实践角度看,查办案件是否先从主体着手呢?看来是有问题的。哲学上的原理虽然具有普遍性,但它不能具体地决定研究犯罪构成的实际过程。苏联学者在运用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说明构成要件时也出现一些偏差和失误。例如,对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相互关系方面,片面地强调它们的统一而忽视了它们的对立,苏联刑法理论中没有主观的超过要素、客

8、观的超过要素这样的术语就是适例。又如,在审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最后综合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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