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536278
大小:51.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20
《关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的若干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关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的若干思考关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的若干思考 一、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现状 在长期的政策宣传及鼓励下,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在发展规模、发展层次上均有明显提高。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态势强劲,呈现出地域范围广、发展规模庞大、涉及人数众多的特点,这意味着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过程中所出现的许多问题不能作为偶然性的个体行为来对待,而应建立一个配套的制度对相关行为做出规范和约束,且此制度应当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强制的实施效力,道德、舆论、政治力量等均无法很好地对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做出很好
2、的调整,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普遍适用性等根本属性使得其成为调整相关社会关系的主要力量之一,能够较好地规范和调整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促进其向纵深发展。 关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的若干思考关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的若干思考 一、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现状 在长期的政策宣传及鼓励下,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在发展规模、发展层次上均有明显提高。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态势强劲,呈现出地域范围广、发展规模庞大、涉及人数众多的特点,这意味着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过程中所出现的许多问题不能作为偶然性的个体行为来对待,而
3、应建立一个配套的制度对相关行为做出规范和约束,且此制度应当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强制的实施效力,道德、舆论、政治力量等均无法很好地对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做出很好的调整,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普遍适用性等根本属性使得其成为调整相关社会关系的主要力量之一,能够较好地规范和调整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促进其向纵深发展。 由于地域经济水平、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机制及观念意识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并本文由.L.收集整理不均衡,存在着地域、发展层次等多方面的差别,应当针对各地具体的发展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出
4、台地方性立法。同时,应当出台一部可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法律用于规范和调整涉及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原则性、整体性及根本性的问题,并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地出台适合本地具体情况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已经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严重阻碍了其正常运作。政府角色不清、无法充分行使其职责使得很多地方校企合作流于形式,学生参加实训实践仅仅是完成学业的一个环节,实训效果如何并无相关考核机制,政府部门也少有人对此做过探讨;职业院校与企业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借助合作协议来确定,但校企合作协议本身的约定就不够明确和具体,国家也
5、没有提供相应范本供其参考,这使得在出现纠纷时,校企合作双方各执一词,纠纷无法解决;实习学生作为初受训者,对实训场地及机器不够熟悉、操作技术不熟练,很容易在实训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但其无法像企业正式职工一样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使得实训学生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很好的保护。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这些事项的规定多为框架性规定,用语笼统,缺乏相应的操作性,在具体纠纷的适用和解决上难度较大。应尽快出台专门针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对所涉及的诸多问题做出规范,以便为校企合作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关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的几点
6、思考 (一)有关调整对象问题 法律的调整对象即法律规范所调整和规范的某类特定的社会关系,是区别一个国家内现有的不同法律及法律部门的依据之一。法律的调整对象作为对法律分类的主要依据之一,影响具体立法时的前期考证。在一部新法的草拟过程中,需要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所规范和调整的对象做一定的探讨。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规范和调整的应当是在职业教育这个大的教育类别下发生的各类院校与企业合作实施的学生培养行为及该类行为实施过程中伴随的一系列相关法律问题。比如,各级政府实施的引导、鼓励、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各种行为,职业院校和合作
7、企业之间基于自愿、平等形成的合作协议行为以及之后的协议履行、实施行为,企业在合作协议约定范围内行使的对实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在合作培养过程中对学生权益的保护问题,以及在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进行学生联合培养过程中涉及的多种政府、社会资助、奖励及违规时的惩罚等问题。 对于合作培养过程中实训学生的权益保护问题,曾有人提出沿用普通教育模式下学生权益保护办法。然而,普通教育模式下也没有专门针对学生群体权益保护的特别制度。目前,无论是针对未成年学生还是成年学生,普通高校在学生伤害的防范和保护上通常的做法是给学生缴纳综合意外伤害商业
8、保险。但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实习学生的权益保护有其特殊性。实训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可能性要远高于普通教育模式下的学生,而且这些伤害的过错责任往往无法区分或更多地归责于实训学生自身。高概率的事故发生率,难以区分的责任,加上一般侵权责任形式下较小的赔偿额,使得实训学生所受伤害远远无法得到弥补,因此,对职业教育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