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英国刑法犯罪故意历史沿革之梳理———兼论现代英国刑法犯罪故意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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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英国刑法犯罪故意历史沿革之梳理———兼论现代英国刑法犯罪故意的反思一、英国刑法犯罪故意之起源:犯罪的有意识区分和故意的应受谴责性  浅析英国刑法犯罪故意历史沿革之梳理———兼论现代英国刑法犯罪故意的反思一、英国刑法犯罪故意之起源:犯罪的有意识区分和故意的应受谴责性  在古罗马法中,英国刑法犯意(mens rea)需从两个层面去理解:dolus和culpa,第一个层面dolus有两种含义:首先,dolus即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将损害他人的权益但仍为之,或消极地听任损害的发生。由于其违背交易的诚信原则,故与无意识的过失(culpa)不同,对所致的损害一般应负赔偿之责;其次

2、,dolus即诈骗,分为善意诈骗(dolus bonus)和恶意诈骗(dolus malus)。第二个层面culpa仅指过失,是罗马法中的一个术语,指行为人因怠于注意而造成不良后果,没有侵害的意图,应与故意(dolus)相区别。罗马法将过失分为两种:重过失(culpa),它在客观上与故意非常相似;轻过失(culpa levis),即行为人缺乏一个善良家长的注意(bonus familias)或一个人日常处理自己事务所惯用的注意,前者被称为抽象轻过失(culpa levis in abstracto),后者则被称为具体轻过失(culpa levis in concreto)。后世研究古罗马法

3、的学者又把过失分为3种,除上述两种之外,还有最轻过失(culpa levissima)。  对英国刑法犯意的这种有意识区分,最早见于古罗马法中《十二铜表法》对纵火罪(arson)的规定,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其行为导致的危害后果即烧毁建筑物或农作物会摧毁他人财产,那么将面临鞭打甚至死亡的惩罚;但是如果是意外事件,即主观上出于疏忽,那么他面临的惩罚仅是补偿财产损失,以及轻微的身体惩罚。可见,早期纵火罪的犯罪心态直接影响着应受惩罚的程度。后来,最常见于苏格兰刑法中的杀人罪(culpable homicide)[5]被定义为尚未达到谋杀罪(murder)程度的杀人罪。杀人罪包括故意杀人(volun

4、tary culpable homicide)和过失杀人(involuntary culpable homicide)两种。前者是指行为人在受到严重挑衅、醉酒或限制责任能力等可使罪责减轻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杀人行为;后者是指行为人因为重大疏忽而非故意所为的杀人行为,或者在实施诸如殴打和强奸等非法行为过程中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在特定情形下,如超越法定职责或由于必要和被胁迫等导致的杀人行为或杀婴行为,在实践中一般以杀人罪而非谋杀罪被起诉。英国早期惩罚故意犯罪的正当性是基于故意的应受谴责性。  古罗马时期的奥古斯丁(Augustine)第一次使用犯罪心态(mens rea)这一术语,从道德的应受谴责

5、性视角对刑法意义上的行为进行法律评价,即邪恶的动机带来邪恶的行为,善意的动机带来善意的行为。换言之,在普通法历史的早期,一个人对刑罚的感受性(susceptibility to punishment)事实上更为直接地取决于道德上的应受谴责性(moral blameens rea)首先被用来表明刑事责任所要求的道德上的应受谴责性,而不只是与行为相伴的特定心理状态。如布莱克通(Bracton)对有意图杀人(intentional homicide)的定义:一个人基于愤怒、仇恨或为了获取某种利益,有准备或有预谋地发动攻击,恶意杀害他人,破坏国王的和平。后来,道德的应受谴责性被植入到特定的碎片化的

6、具体犯罪心态中,如意图(intention)和轻率(recklessness)。在应受谴责故意的结构中存在两种样态且有一个重要的概念性区分,即冒险的应受谴责性(过失、轻率甚至明知冒险)和故意的应受谴责性。前者承担一种特定的客观风险,其特点是故意独立存在于行动之前和行动之中,这就意味着A意图明天杀B和故意杀B之间存在差别。风险存在于客观的真实世界,而不仅存在于行为人的思想中。故意独立于行为之中,那么故意犯罪的进程大致是:故意→内在的和个人的生活经验→行为的实施→故意的外化。故意作为在行为之前形成的内在心理状态,一直伴随着行为并赋予行为一种犯罪行为的特有性质。然而

7、,承担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就在于行为和故意的必要融合,即犯罪行为和犯罪心态的一致性。如A今天持有偷B课本的故意,但是明天A错拿了B的课本,那么A不具有偷B课本的故意。因此,该案例的指向并没有区分两种不同的应受谴责性。  二、英国刑法犯罪故意之发展:天主教的罪孽影响和犯罪故意的分级  在中世纪,受教会法以及教会裁判的影响,英国刑法的犯罪心态理论开始发生变化。罗马法强调的是责任概念,而教会法强调的是道德罪过,开始影响到了责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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