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府办〔2012〕73号

浦府办〔2012〕73号

ID:22393187

大小:53.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29

浦府办〔2012〕73号_第1页
浦府办〔2012〕73号_第2页
浦府办〔2012〕73号_第3页
浦府办〔2012〕73号_第4页
浦府办〔2012〕73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浦府办〔2012〕73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浦府办〔2012〕73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制订的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财政局制订的《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土

2、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财建〔2007〕45号)及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建〔2007〕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指在浦东新区区域范围内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第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实行基金预算,收支分离,专款专用,统筹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平衡,不得编报赤字预算。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浦东新区财政局

3、(以下简称“财政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和收支预算管理。包括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的汇总、审核、平衡,土地出让资金计划安排使用,土地出让资金支出审核、监督管理。第六条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规土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土地开发和出让计划的编报和落实,负责新区储备地块的招拍挂工作,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预测和编报工作,负责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业务费、土地整理复垦及占补平衡指标等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浦东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负责管理、协调和推进土地储备工作,具体落实年度

4、土地开发计划,负责土地储备年度资金预算的编审和资金核算,负责土地储备成本的控制等。第七条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负责新区土地储备项目以及土地出让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涉及前期开发包干的,负责审定包干价格等工作。第八条浦东新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审计局”)负责新区土地储备项目以及土地出让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第九条浦东新区建交委、环保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第十条各镇政府负责镇域范围内除开发区范围外的土地出让所得收入可安排额度的项目编报和资金平衡;负责各镇土

5、地出让所得收入及支出的决算工作,并向镇人大报告;负责镇域范围内土地出让所得资金的核算及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储备中心是土地储备项目的法律主体。在开发过程中,可由土地前期开发责任主体(以下简称“责任主体”)负责土地前期开发和资金的筹措。责任主体按照储备地块不同的区域分别由储备中心、镇政府、区政府委托其实施重点区域开发的国有开发公司承担,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章收入范围第十二条土地出让收入具体包括:(一)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不包括代收代缴的税费);(二)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

6、利用原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三)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四)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五)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六)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七)出租划拨土地上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八)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助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九)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

7、收入等。第四章使用范围第十三条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廉租住房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棚户区改造支出、公共租赁住房支出、教育资金安排的支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的支出以及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是指

8、根据相关法规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发生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支出。(二)土地开发支出:是指因出让土地涉及的需要进行的相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三)城市建设支出:是指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基础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