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度”和“特许权”(采·编·写)-第1

“权威度”和“特许权”(采·编·写)-第1

ID:22359882

大小:50.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28

“权威度”和“特许权”(采·编·写)-第1_第1页
“权威度”和“特许权”(采·编·写)-第1_第2页
“权威度”和“特许权”(采·编·写)-第1_第3页
“权威度”和“特许权”(采·编·写)-第1_第4页
“权威度”和“特许权”(采·编·写)-第1_第5页
资源描述:

《“权威度”和“特许权”(采·编·写)-第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权威度”和“特许权”(采·编·写)

2、第1  新闻媒介对新闻有核实的责任,说说好像理所当然,做做可不简单。要求对新闻中一切事实材料都到其发生的源头去一一核实,不要说新闻的时效性不允许,而且可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有人指出,我国新闻侵权法有关新闻媒介对新闻负有审查核实的责任的规定,并不符合新闻规律①。其实早在十年前,就有人注意到法律和新闻规律之间存在的这个矛盾,提出了一个名叫“权威度”的概念。所谓“权威度”,就是事实材料被权威性的证明所证实的程度。新闻的真实性,需要实践的检验,今天认为是真实的,明天可以发现不真实,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没有止境的。新闻的权威度,则是为检验新闻

3、是否真实设立一个人为的终点:只要材料的证明者达到一定的权威性,就应认为材料是可以确信的,就是达到了足够的权威度。这位研究者提出:新闻媒介和记者的核实责任在于:新闻的事实材料只要得到具有一定权威性的人或机关的证实,就应认为尽到了审查核实的责任。他指出:具有足够权威度的材料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供新闻媒介发表的材料;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就其职责范围的情况供新闻媒介发表的材料;公民、法人关于自身活动供新闻媒介发表的材料;等等②。按照权威度概念,新闻媒介和记者就不需要对新闻中所有的事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而只需对那些因为没有获得足够权威度证实的失实负责;至于那些业已获得足够权威度证实、

4、却仍然发生失实的情况,就不能要新闻媒介和记者负责,而应由材料的提供者或审核者负责。权威度概念虽然只是个学理名词,但却是符合法律上的过错责任原则的。在侵权行为法中,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实行主观上有过错方才承担责任、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的原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过失以可以或应该预见为前提:行为人可以或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损害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等原因而发生了这样的结果,就说明主观上具有过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至于不能预见的损害结果,行为人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在新闻活动中,例如对于党政机关提供给新闻媒介发表的材料,难道可以要求新闻媒介预见其中还会具有差错吗?这种材

5、料如果发生失实,据以进行报道的新闻媒介显然没有过错,不应该对此负责。所以,虽然权威度概念并无法律效力,但是过错责任原则在新闻侵权案件中是一直得到贯彻的。例如某报报道某公安分局以无照行医、非法使用鸦片为由逮捕了一个姓宋的公民,但后来使用鸦片的情节没有证实,予以释放,改由卫生行政机关对宋的无照行医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宋起诉某报关于自己使用鸦片的报道失实,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法院经审理予以驳回③。本案新闻报道的是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这样的一件法律事实,报道者既不可能超越公安机关去核实宋某是否使用过鸦片,也不可能预见以后案情的发展,对于后来未能证实宋某使用鸦片的出入在主观上

6、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英美诽谤法用“特许权”(privilege)来保护新闻媒介的合法权利。特许权是指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发表诽谤性言论可不受诽谤指控或不承担诽谤责任。新闻媒介享有的特许权主要是指,报道官方的、公共团体的或其他公共会议提供的材料,不承担诽谤责任,但这种特许权是有条件的,就是一、与公共利益有关;二、公正、准确;三、不具有恶意,所以称为有限特许权。在英美法系,特许权是新闻媒介对诽谤指控的重要控辩理由,与真实、公正评论并称为新闻传播活动的“三大保障”。新闻报道的特许权实质上是给新闻媒介的核实留出一个空间:通常的新闻报道要求新闻与客观事实相符,而属于特

7、许权保护范围的新闻报道只要求与新闻源(官方、公共团体等)提供的材料相符。我们不难看出,受特许权保护的新闻也就是前面所说的达到足够权威度的新闻。过去我国新闻侵权法没有特许权的规定,在“新闻官司”中往往发生这样的情况:新闻媒介在报道官方行为之后,有些当事人对官方处理不服,又没有充分理由或勇气诉诸法律与官方周旋,便抓住片言只语对新闻单位提起新闻侵权诉讼,致使新闻单位陷于讼累。1989年北京某报报道北京卫生防疫机关对一食品厂予以处罚,该厂以新闻标题“苍蝇聚车间”“聚”字失实(苍蝇数目尚够不上称“聚”)为由起诉某报,1993年湖北某报根据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报道一起医疗事故,发生

8、事故的医院以标题未写“技术性”三字为由起诉该报,虽经法院审理报社均胜诉,但已不胜其扰。对此,有些学者著文建议可吸收外国诽谤法关于新闻报道特许权的规定,以维护新闻单位正当的报道权利。1998年的《解释》明确规定了新闻单位报道国家机关文书和行为的“特许权”:“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是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新闻报道的依据是国家机关的文书和行为,必须是该机关职权范围之内的,是正式公布的,例如法院的判决、裁定,公安检察机关的逮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