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法渊源、分类和效力

第四章法渊源、分类和效力

ID:21303197

大小:175.5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10-21

第四章法渊源、分类和效力_第1页
第四章法渊源、分类和效力_第2页
第四章法渊源、分类和效力_第3页
第四章法渊源、分类和效力_第4页
第四章法渊源、分类和效力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四章法渊源、分类和效力》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四章>>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本章知识体系法的渊源立法视角的法的渊源司法视角的法的渊源法学视角的法的渊源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的一般分类法的特殊分类法的效力的概念法的效力范围法律原则的功能8/24/20211一、法的渊源释义第四章>>第一节法的渊源立法视角的法的渊源司法视角的法的渊源法学视角的法的渊源◆制定法◆习惯法◆立法性法律解释◆司法先例。◆组织章程◆合同◆道德原则◆公共政策◆法律学说◆指法的效力来源◆法对主体需要的表达程度◆法对对象规定性的表达程度8/24/20212二、当代中国法的渊源第四章>>第一节法的渊源制定法经国家认可的习惯法立法性法律解释◆宪法

2、◆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国际条约◆最典型者为国家有权机关认可的民族习惯法或地方习惯法◆我国实行“谁立法,谁解释”的制度设计思路◆具有立法权的机关同时具有法律解释的权力8/24/20213第四章>>第二节法的分类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一、法的一般分类◆依据法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将法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由国家或其他政治组织依据一定的程序产生,并以正式文书的形式体现的法。◆不成文法,是指存在于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中,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承,或者存在于司法先例中,人们需运用归纳思维才能知晓其内容的法。8/24/20214第四章>>第二

3、节法的分类固有法与外来法一、法的一般分类◆依据法所孕育和产生的文化背景将法分为固有法与外来法。◆固有法,是指产生于本国或本地区内部,发源于本地固有文化传统的法。◆外来法,是指产生于本国或本地区之外,发轫于异域文化传统的法。8/24/20215第四章>>第二节法的分类实体法与程序法一、法的一般分类◆依据法所涉及内容的将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指规定和确认实体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的法律。◆程序法,是指以保证实体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与职责得以履行的法律。8/24/20216第四章>>第二节法的分类国内法与国际法一、法的一般分类◆依据法的适用范围是否跨越国界将法分

4、为国内法与国内法。◆国内法,是指仅仅在一国领域内适用的法,包括适用于一国全境的法,以及仅适用于一国之内特定地域的法。◆国际法,是指可以在众多不同国家或地区适用的法,包括国际条约与国际习惯。与国内法适用范围的稳定性不同,国际法的适用范围具有伸缩性8/24/20217第四章>>第二节法的分类一般法与特别法一、法的一般分类◆依据针对事项和效力范围将法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一般法,是指针对一般人、一般事,并且在一般时间和一般地域范围内普遍有效的法律。◆特别法,是指针对特别人或特别事,或者在特别时间或特定地域范围内有效的法律。◆需说明的是,一般法与特别法之间是具有对应性的。在司法适

5、用的过程中,特别法具有优先于一般法的效力。8/24/20218第四章>>第二节法的分类公法与私法二、法的特殊分类◆将法律分为公法与私法是大陆法系国家特有的做法。◆一般认为,凡涉及公共权力、公共关系、公共利益和上下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的法,为公法。◆凡涉及个人权利、个人利益和平权关系、自由选择的法,即为私法。◆公法与私法之间相互渗透的趋势表现为私法公法化、公法私法化。8/24/20219第四章>>第二节法的分类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二、法的特殊分类◆法的这种分类为联邦制国家所特有。◆联邦法,是指由联邦中央制定或者在全联邦适用的法律。◆联邦成员法,是指由联邦成员国制定或者

6、仅在成员国实施的法律。8/24/202110第四章>>第三节法的效力广义与狭义一、法的效力的概念◆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约束力。◆广义的法律效力包含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两方面。◆狭义的法的效力通常指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即一般意义上说的“法律”的普遍约束力,包括法的效力范围与效力层次两方面。◆本章所论述的法的效力是狭义的法的效力。8/24/202111第四章>>第三节法的效力法的对象效力二、法的效力范围法的对象效力范围,是指法对哪些人(包括自然人和组织)具有效力。做法有四种◆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折衷主义,即以属地主义为基础,以属人主义为补充,兼及保护

7、主义。◆近代以来,世界上多数国家通行折衷主义,我国也采用折衷主义。◆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8/24/202112第四章>>第三节法的效力法的空间效力二、法的效力范围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对哪些地域具有效力。包括三种情形◆全国性的法在国家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域内有效。◆地区性的法在国家主权范围的某局部地区有效。◆国际法在缔约国、参加国的范围内有效,但缔约国、参加国声明保留的除外。8/24/202113第四章>>第三节法的效力法的对事效力二、法的效力范围法的对事效力是指法对何种事项具有效力。◆法对其规范的事项具有效力,对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