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法律规制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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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法律规制之完善摘要:中国银监会于2014年5月下发了新起草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可能在今年正式颁布实施。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的法律规制应以该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在坚持“只贷不存”的原则下,采取支持和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的规定,取消对外部融资的不当限制,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扩展融资管道,冲破资金缺乏、外部融资困难的发展瓶颈。  关键字: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资金调剂拆借;债权融资  一、湖北省“只贷不存”的外部融资原则之局限  (一)“只贷不存”的外部融资原则之确定  2008年《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2、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指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湖北省内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依法合规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与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共同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同,《暂行办法》将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为非金融机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在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管道上坚持“只贷不存”的原则,不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吸收公众存款。《暂行办法》第5条进一步规定,小额

3、贷款公司的合法融资管道有三个,即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并明文排除吸收公众存款和发行债券或彩票的债权融资方式,这更加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的原则。  若小额贷款公司违反《暂行办法》第5条的规定,则依据该办法第34条的规定,其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即“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有吸收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由县级政府组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查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并报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可见,“只贷不存”的融资原则是强制性规

4、定,小额贷款公司在融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这一项原则,否则将承担严厉的法律责任。  (二)“只贷不存”的外部融资原则之不足  “只贷不存”的外部融资原则是权衡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需求和国家整体金融法律秩序稳定的基础上为小额贷款公司做出的一项专有原则。这一原则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之初和发展阶段起到了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合法融资,稳步发展的作用。但是,随着金融市场多元化、资产证券化和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金融形势,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规制特别是外部融资监管都严格执行这一原则确定的限制性外部融资规定,但是政府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过度干预,反而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作用的

5、发挥。[1]  《暂行办法》仅在第18条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三种合法融资途径中唯一合法的外部融资方式——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该条第1款规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这一规定的出发点是为了避免小额贷款公司出现非法集资、变相吸引公共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但这同时业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一些正常融资管道,使得其从外部融资较难。[2]至2014年3月底,湖北省有

6、小额贷款公司366家,去年累计投放贷款740.3亿元,但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为92.73%,不少小贷公司开业数月内就将注册资本金放完,只能等贷款收回后才能继续放贷。[3]目前,50%的融资杠杆限制明显的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外部融资,实际获得贷款远远少于银行的融资授信额度,常常使小额贷款公司陷入“无款可贷”的境地。  二、完善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法律规制的条件  (一)完善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法律规制的必要条件  1.坚持“只贷不存”原则。自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之初,就存在着是否应该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吸收存款的争论。有学者主张效仿孟加拉农村

7、银行的规定,在规范操作前提下可以试行通过改变“只贷不存”的制度设计以此打开存款之门。[4]笔者认为,“只贷不存”原则虽然造成了小额贷款摘要:中国银监会于2014年5月下发了新起草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可能在今年正式颁布实施。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的法律规制应以该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在坚持“只贷不存”的原则下,采取支持和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的规定,取消对外部融资的不当限制,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扩展融资管道,冲破资金缺乏、外部融资困难的发展瓶颈。  关键字: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资金调剂拆借;债权融资  一、湖北省“只贷不存”的外部融

8、资原则之局限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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