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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1
《哈尔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哈尔滨学院2009——2013年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意见》(黑人发[2004]1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了促进学科专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良好、富有活力、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进一步强化岗位意识,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学校以核定的各类人员编制规模为基本依据,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一、有利于增强学校的整体实力和学校工作各项目标的实现。二、有利于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加快学科专业建设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三、有利于激发学科带头人和学术、
2、技术骨干的工作热情和创造能力的发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有利于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人才使用效益。第二条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一、控制总量和结构的原则。总量要控制在市人事局核定给我校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之内,结构要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比例之内。二、按专业设岗的原则。按专业进行岗位设置,并建立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稳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提高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化水平。三、扶持重点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支持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四、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岗位设置应妥善处理好队伍现
3、状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第三条岗位设置的范围在高校教师、科研、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等专业技术系列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高校教师系列为主系列,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为辅系列。一、主系列为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置。受聘人员为我校核定的教师编制人员(含具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二、辅系列是指在我校从事教学辅助工作及其它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受聘人员为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辅助岗位3人员和党政机关的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工程系列、实验系列、科研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及档案系列、卫生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会计及经济系列、出版系列等高校教师之外的系列)。第四条岗位设置的比例分
4、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比例,从现有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出发,兼顾学科专业的性质、任务和未来发展,以专业为基本框架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具体的岗位设置分配比例是:一、二级学院正高职岗位数额为其专任教师总数的8%,图书馆正高职岗位数额为其图书资料系列职称人员总数的6%,学校党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机关)正高职岗位数额为其具有正高职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二、各二级学院副高职主系列核定为专任教师总数的40%。三、副高职辅系列(一)各二级学院副高职辅系列的岗位数额为本部门教辅人员总数的35%。(二)图书馆副高职岗位数额为其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2%。(三)机关副高职岗位数额为其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
5、28%。四、国家特色(重点)专业、省重点专业正高职岗位数额为其专任教师总数的10%,副高职岗位数额为其专任教师总数的45%。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件《<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的通知精神,政法学院社科部正高职和副高职的比例参照省重点专业的岗位设置比例执行。五、根据学校《人员编制核定暂行办法》(院字【2008】56号)核定为缺编的单位(专业),本聘期内每年可分别按当年核定缺编数的1%、5%比例增加正、副高职岗位数额(逐年累加计算,四舍五入)。第五条岗位设置程序一、学校核定二级学院、图书馆和机关专业技术
6、职务岗位数额。二、二级学院、图书馆和机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额,结合本单位学科和专业的实际情况合理进行岗位设置,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并予以公布。三、各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第六条岗位设置与管理的相关具体规定3一、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任要严格控制在岗位数额内,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出现空缺时方可进行评聘和补聘。二、校级领导不占各单位、部门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三、各二级学院、图书馆、机关处室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后出现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增量部分,不占其任职单位的岗位职数,也不计入其所在单位此类
7、岗位总职数。四、为逐步实现与上级相关政策的接轨,从本聘期开始逐步解决因年龄因素不占各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问题。本聘期进行岗位聘任时,每年8月31日之前年满57周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符合续聘条件的人员,不计入本单位岗位职数。下个聘期不计入本单位岗位职数的年龄为58周岁。五、教学单位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如符合聘任条件,在申请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学校和其所在二级学院各承担50%的岗位职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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