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市公司高管离职潮看公司高管减持股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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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上市公司高管离职潮看公司高管减持股份问题20currencydeposit,weprescribeapassonaregularbasis,qilucardaccountonaregularbasis),certificatebondsandsavingsbonds(electronic);3.notdrawnonabanksavingscertificate,certificatebondsapplyformortgageloans,acceptingonlythelender目录一、触目惊心的高管辞职潮3二、高管减持背后的原因分析3(一)个人资金需求4(二)公司业绩堪忧4(三)

2、避开法律“窗口期”5(四)税收原因5三、恶意减持导致的危害6四、高管恶意减持的可惩罚性分析6(一)旧的规定6(二)现行立法规定6(三)立法背景与原因浅析7(四)高管减持股份的方式及性质分析81、违背忠实义务的减持行为82、部分减持行为违背承诺83减持行为伴随拉抬股价和折价交易9五、一些制度建议10(一)健全投资者(股东)权益保护机制101、知情权是投资者最基本的权利之一102、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113、完善投资者诉讼权利保护机制114、借鉴国外先进经验11(二)建立健全税收机制12(三)适当延长持股高管辞职后的限售期限12(四)完善上市公司上市制度和建立上市公司审计报批追溯制度

3、12(五)合理借鉴国外相关配套制度131、非诉讼介入机制的引入。132、设置专门的商事法庭133、以制定法为准,同时重视案例的指导作用13(六)修改具体法律规则14(七)强诚信体系建设14六、结尾1520currencydeposit,weprescribeapassonaregularbasis,qilucardaccountonaregularbasis),certificatebondsandsavingsbonds(electronic);3.notdrawnonabanksavingscertificate,certificatebondsapplyformortgagel

4、oans,acceptingonlythelender一、触目惊心的高管辞职潮2012年A股市场低迷的背后,“高管辞职”始终是弥散在市场上空的阴霾。在多种因素及市场自由化的驱使下,“高管辞职潮”自2010年开始就没有间断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告显示,截止12月19日,今年创业板高管辞职公告超过220份,而在2010年,这个数据仅不足50份。随着时间的推移,高管辞职潮有愈演愈烈之势。据上证报资讯统计,自去年12月1日至今,两市共有超过33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减持公告,涉及高管人数高达660人,涉及股东家数高达111家。其中高管个人名下股份的减持总股份合计3.816亿股,相应参考市

5、值达41.9亿元;以公司股东名义(公司形式)合计减持总股数达10.27亿股,相应参考市值为76.59亿元。  此外,有关机构研究发现,从减持时间上来看,自2012年12月份初市场反弹,随着行情回暖的持续,上市公司股东和高管们的减持行为日趋密集,呈愈演愈烈势态。从减持方式上来看,减持股数较大者以及以公司形式存在的重要股东,多采用大宗交易方式,以尽量减少对股价的冲击,且成交价格折扣不大;而减持量相对少的高管则多选择二级市场抛售,以求得收益最大化。 而与减持公告一样开始频繁与投资者见面的是上市公司高管辞职公告,在这些公告中,高管辞职的原因可谓五花八门。其中最常见的是“个人原因”,还有的是“

6、因工作调动原因”,另外还有一个惯常的说辞是“身体原因”。如通源石油监事会主席周志华“因身体健康原因,需进行休养和治疗,辞去监事职务”。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上市公司对于高管辞职的说明都十分简单,尽量一笔带过,更多的文墨则用于强调高管辞职对于公司经营毫无影响。尽管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正常流动无可厚非,但高管团队的频繁变动,既不利于上市公司的稳定成长,也无形中加大了中小股民持股的成本和风险。那么高管辞职的现象与公司频繁的减持公告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联系呢?二、高管减持背后的原因分析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本来也是比较正常的事情,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能够依法转让

7、。该条规定的意义在于,在传统体制的惯性和既得利益者的阻碍下,公司治理中出现了诸多违背市场规律、违背公司本质属性的行为。大股东为永久维持其“一股独大”地位,董事会成员为长久维持其管理层地位,遂以章程设定股东转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须经公司即董事会同意的条款,变相禁止股份的转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合公司,股份流通性是其生命力所在。一旦认可股份有限公司以章程就股份转让所作的限制性规定的效力,则意味着股份的流通被冻结,股份有限公司的生命终结。实践亦证明,这种改制后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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