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收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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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税收制度房地产税收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税种设置及征税办法的总和,由各种不同的房地产赋税配合而组成的一个系统的税收体系,用以完成该国家或地区的房地产政策、特别是土地政策目标。试论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论文摘要:对房地产的开发、保有、使用和转让等活动课税构成了房地产税制的主要内容。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涉及的相关税种达12个,但一方面显得纷繁复杂,有重复征税之嫌;另一方面又存在与房地产经济发展不协调,与国际惯例不接轨,弱化税收宏观调控功能等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现有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

2、康有序发展将成为我国下一轮税制改革必须正视的问题。因此本人认为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亟待改革。本文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税制的设想,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关房地产税收配套制度和政策等主张。关键词:房地产制度 改革  完善一、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立及发展(一)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立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

3、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在全国统一的新的税收制度建立以前,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经济稳定,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老解放区的人民政府暂时可以继续按照自己制定的税法征税,来不及制定新税法的新解放区则可经暂时沿用原******政府实行过的一些可以利用的税法征税,其中包括不同名目的

4、房产税、土地税和房地产有关的一些税收,如契税、印花税、所得税。在1949年11月底至12月初召开的首届全国税务会议上,确定了统一全国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的大政方针和拟出台的主要税法的基本方案,确定全国范围适用的税收为14种,其中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房产税、地产税、工商业税、印花税和遗产税。上述内容截入了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此外,各地普遍征收契税。遗产税始终没有立法开征。(二)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生产资

5、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绝大部分房地产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的买卖和转让被禁止,房屋产权变动的征税范围也日益缩小,房屋的出租也被严格限制,因而房地产市场和相关的税收制度在以后的近30年时间内几乎名存实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房地产税收制度也逐步衽了改革,20世纪80年代初恢复了征收契税;80年代后期开征了耕地占用税;90年代前期开征了土地增值税,其他相关税种也实行了改革。(三)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现状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形成一套专门的房地产税制,现行税制中,涉及

6、到房地产的税收主要有12种,即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有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我们把这些税种单列出来,按照征税环节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四类:即房地产开发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转让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出租环节征收的税收。二、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房地产相税费多,“费挤税”问题较突出。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

7、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费挤税”问题的存在是房地产税收制度安排欠合理和投资环境不稳定的表现。“费挤税”使得费用变相地合理化了,其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由地方费用摊派引起

8、的间接“费挤税”,其典型表现是城市教育费附加税的征收。严格说,它并不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或劳务相对应,实际上属于地方费用摊派。按照合理负担原则,税费的征收以纳税对象的承受能力为限度,超过了这一限度无疑会削弱税基的稳定性。地方利益导入的直接后果是各种不正规费用排挤正税。 欠合理的地方税收规定引起的直接“费挤税”。在房地产税收征收中,某些地方的一些不成文的规定,如开发房地产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这种典型的“诸侯经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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