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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9
《清末及民國時代中國與西式法院的初次接觸-以法院制度及其設置為中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清末及民國時代中國與西式法院的初次接觸-以法院制度及其設置為中心*本文之撰寫,主要仰仗2005年7月至10月在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的訪問研究,感謝行政院國科會第43屆補助科技人員國外短期研究的資助,初稿曾在2006年1月14日,發表於台灣法律史學會與台大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主辦的「民國時代中國司法之研究」。2006年2至5月,因受法務部委託進行「檢察制度世紀回顧」研究計畫,而得以閱覽若干由法務部珍藏的司法檔案。2006年6至8月在日本早稻田大學訪問研究期間,亦至日本外務省史料館蒐得一些資料。在此先呈現本文議題至現階段的研究所得,其他
2、議題以及其他的史料還有待進一步的研究與查閱。最後還須感謝中研院法學期刊兩位匿名審查人提供寶貴的修改建議,其中某些對於後續研究的指示,將謹記在心。王泰升一、緒言:東亞視野下以台灣為主體的研究取徑在此所謂「東亞社會」,係指在亞洲東方原本沈浸於今稱「中華法律傳統」(Chineselegaltraditions)、堪認屬於同一法律文化圈內的社會,筆者於1995年即曾提出「東亞法律史」的視野,參見王泰升,〈台灣主體性的法律史研究〉,載於同作者,《台灣法律史的建立》(台北:作者自刊,1997),頁46、55。關於「東亞社會」的概念,亦可參見韓大元,《
3、東亞法治的歷史與理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頁1-6。涵蓋了中國大陸、日本、南韓、北韓、台灣等地域上的人們,其在今天各自施行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日本法制、大韓民國法制、朝鮮人民共和國法制、中華民國法制等;若從寬認定,今之越南,亦可包括在古代中原(今稱中華)法律文化圈內。越南與古代中原法律文明的接觸和受其影響的情形,參見楊鴻烈,《中國法律在東亞諸國之影響》(臺北:台灣商務印書館,臺一版,1971),頁491-620。就與西式法院「初次接觸」的時間點,若跳脫國家領域,而以整個東亞社會來考量,則所涉及的歷史時間,可從1870年代日本
4、改行西式法院制度開始,並大約至二十世紀前半葉為止。相對地,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不久,東亞各國原有的西式法院制度即產生了一些變化,日本在美國佔領軍主導下進一步民主化西式法院制度,中國、北韓、北越卻於戰後不久即改採社會主義法制的司法機構,台灣、南韓、南越則於結束上個殖民統治後續行西式法院制度,故已進入另一個階段,不再屬於「初次接觸」。本文以中國乃是東亞社會一員,與近代西方擁有相異的法律文明作為前提,討論其與西式法院的初次接觸,筆者論述過台灣人民在日治時期與西式法院的接觸經驗,並曾附帶地談及日本明治前期以及日本統治下南北韓(朝鮮)之人民的西式
5、法院經驗。參見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台北:聯經,1999),頁45-52、58-59、129-223;王泰升,〈台灣法律文化中的日本因素:以司法層面為例〉,《政大法學評論》,第95期(2007,2),頁55-89。亦即從中國史而言,在清代末年和民國時代(1912-1949)兩個時期的歷史經驗。且將觀察的焦點集中於西式法院制度的創建過程及其實際上的影響力,必要時將與同時期東亞社會其他地域(例如台灣)人民的經驗相比較,或交代其與其他東亞國家(例如日本)法制彼此間的關連性。這樣的論述取徑,乃同時顧及當今台灣人民對於歷史知識的需求。
6、就像原由英國移民為主所組成的美國,在進行歷史考察時有連結至英國歷史的必要,今以兩波32中國移民為主的台灣,出於認識台灣社會文化的目的,亦需要連結中國歷史。美國人在論其歷史發展時,並不是按時間長短先講一大段英國歷史,然後接一小段移居北美殖民地後的發展,而是從北美這塊土地原住的印地安人的生活,及其與英國移民的接觸講起;當然其中會處理到英國史的部分,但著重的是與美國的社會文化相關者,因為那是為當今美國社會的人們所寫的歷史。筆者曾論述住在今所稱之中國的地域上的人們,在何時移入台灣,並形成台灣法律文化中的「中國因素」,以及曾受日本統治五十年,故存有
7、「日本因素」。參見王泰升,〈多源而多元的台灣法:外來法的在地化〉,《當代》,第220期(2005,12),頁10-27。也因此,中國歷史中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的發展,對於理解台灣社會文化而言,即屬於不必加以連結的部份,除非另有其他認識目的,例如為了比較台灣與中國這兩個華人為主的國家。按本文所處理的近代中國發展歷程,對於台灣而言,一方面是戰後約佔總人口百分之十三點多的外省族群原本的文化經驗與歷史記憶,所以有必要探究當時中國一般人民的法律生活狀況,另一方面又是台灣現行的中華民國法體制之所由來,故宜釐清當時中國法制變遷過程及其理由。立足於今之
8、台灣,它需要被瞭解,也需要與其他人的歷史際遇相匯合。換言之,在同一歷史時間裡福佬、客家、原住民等族群,在日本統治下的文化經驗與歷史記憶,是與之併存的。民國中國與日治台灣兩者之進行比較,乃是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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