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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2
《温州大学重点建设专业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验收办》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温州大学重点建设专业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验收办法及评审原则一、评审目的根据《温州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9〕206号)、《温州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11〕61号)等规定,学校将对2009年和2011年立项的校级重点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开展结题验收,检验各项目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二、评审内容(一)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结题验收:主要对2009年立项的2个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建设期内(2009年11月26日——2013年11月26日)
2、的工作进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建设成效等进行检查验收。(二)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结题验收:主要针对2011年立项的5个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建设期内(2011年6月8日——2014年6月8日)的工作进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建设成效等进行检查验收。三、评审方式及流程本次评审采取查阅验收材料、会议评审(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一)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现场汇报答辩环节为每个专业15分钟,负责人需依照《温州大学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附后)对项目整体建设情况进行汇报,专家主要对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
3、评估,以投票评议的方式确定验收结果。(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现场答辩环节为每个项目10分钟,负责人需对总项目及各子项目的整体建设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报,专家主要对项目承诺及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以投票评议的方式确定验收结果。四、验收效果及利用(一)通过本轮验收的各项目,学校将发文公布,并按照《温州大学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实施办法》计算相应的业绩分。(二)对于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限期整改,若整改结果不利,将收回项目建设经费,取消立项资格,同时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各级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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