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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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物业管理师《经营管理》复习指导一、物业租赁及其特征  (一)物业租赁的概念  通常意义的物业租赁指的是房屋租赁。房屋租赁,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出租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种主要交易形式,租赁管理是物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工作内容。  房屋租赁的含义有以下两点:  (1)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这个所有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所有权人自己,也可以是共有人(包括共同共有和部分共有);也可以是经所有权人委托的代理

2、人,或按照法定程序指定的代管人。需要指出的是,转租不等于出租,转租人也不等于出租人。转租只是附属于出租的非独立的活动。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包括给承租人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也包括利用自有房屋以联营、承包经营、入股经营或合作经营等名义出租或转租房产。(二)房屋租赁的特点  房屋租赁作为一种特定的商品交易的经济活动形式,它具有以下特征:  1.房屋租赁不转移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租赁只转移房屋权属中的使用权,不转移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承租人拥有的是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房屋的处分权和最终收益

3、权仍属出租人所有。而且这种权属的转移是有期限的,一旦租赁期满,承租人有义务将房屋和相应权利归还出租人。  2.房屋租赁的标的是作为特定物的房屋  房屋租赁的标的是特定物而不是同类物。房地产租赁的标的必须是特定物,而不能像大多数其他产品一样可以用同类物来代替,出租人在提供房屋时,只能按合同的规定出租,而不能用其他的同类房,包括其他区域、地段的房屋替代。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也必须将原屋奉还。因此,在租赁合同中必须对标的物作详细的、区别性的描述。  3.房屋租赁关系是一种经济要式契约关系  房屋租赁关系是一种经济契约关

4、系,它体现契约双方有偿、互惠互利的关系。同时由于房屋租赁的特殊性,租赁契约又必须是要式合同,而且是法定要式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而且必须登记备案。  4.房屋租赁关系不因所有权的转移而中止  在房屋租赁的有效期内,即使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原租赁关系依然有效,房屋新所有权人必须承担房屋原所有权人在租赁合同中确定的义务,尊重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5.租赁双方都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责任人  租赁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对其主体——租赁双方都有相应的法律要求。其表现为:租赁双方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

5、力;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或其指定的委托人或法定代管人;要求承租人遵守法律限制承租的要求。例如我国规定机关、团体、部队及其他企事业法人不得租用或变相租用城市私房,外国人不能租用内销房等等。二、物业租赁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物业租赁可作如下分类:  (一)按房屋所有权的性质划分  按房屋所有权的性质,房屋租赁分为公有房屋的租赁(简称公房租赁)和私有房屋的租赁(简称私房租赁)。  1.公房租赁  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国家,但在租赁关系中,国家并不作为民事法律主体出现,而是采用授权的方式,由被授权的单位具体管理

6、,按照我国的管理体制,公房又分为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直管公房一般由各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直管公房所有权人的代表,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自管公房由国家授权的单位即国有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其法律特征就是持有《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私房租赁  私有房屋是除公有房屋外的其他所有房屋。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既包括居民个人,又包括各种类型的企业法人和机构。出租私有房屋,是一种物业资产经营行为。(二)按房屋租赁期限划分  按房屋租赁期限约定模式的不同,可分为定期

7、租赁、自动延期租赁和意愿租赁。  (1)定期租赁。  定期租赁是物业管理中最常见的租赁形式。它包含确切的起租日期和结束日期,租期可以是一个星期,也可以是若干年。当期限届满,租约自动失效而不需要预先声明,租户必须把物业交还给业主。定期租赁不因业主或租户的死亡而失去法律效力,即所有权益的归属形式不变。因为固定期限租赁有确切的终止日,因此如果业主希望通告租户租约期满搬迁,租约上必须注明截止日期。  (2)自动延期租赁。  自动延期租赁又称周期性租赁,除非租约一方提出要中止合约,否则将自动续约。租约按周、月、年的周期延续,

8、中止通知应与周期对应。租约中止的提前时间可以是一个月到六个月不等。该形式的租赁行为不因租约一方的死亡而失效。  自动延期租赁可由双方根据协议达成,也可依法建立。当物业所有者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行为,在本期租赁期限到期时以相似的租赁条件自动延续时,协议就达成了。许多居住租约既包含定期租赁又包括延期租赁。一般开始于定期租赁(半年或一年),然后转为周期性租赁。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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