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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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担责方式项目子项1行政许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主席令第74号公布,2015年主席令第23号修改)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

2、、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4年公布)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分级核发:1.受理责任: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公示受理。2.审查责任: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初审意见等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决定,不予核准的

3、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件,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造成严重后果的;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

4、守、徇私舞弊的;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1.给予具体承办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2.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

5、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3.给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4.对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中共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一)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重点监管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二)城市、县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三)跨行政区域

6、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提出初审意见,报共同的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规范性文件】《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建规[1991]583号)第七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

7、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行政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主席令第91号公布,2011年主席令第46号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部门规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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