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官的法律解释权研究

当代中国法官的法律解释权研究

ID:13002092

大小:52.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7-20

当代中国法官的法律解释权研究_第1页
当代中国法官的法律解释权研究_第2页
当代中国法官的法律解释权研究_第3页
当代中国法官的法律解释权研究_第4页
当代中国法官的法律解释权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当代中国法官的法律解释权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当代中国法官的法律解释权研究内容摘要:法律解释是适用法律的前提,是法官针对具体案件事实获得判决的必经过程。而法律解释权同样应当是法官当然地以及必不可少的权力。但在中国现行的法律解释体制下,法官的法律解释权并没有获得法律上的认可,可以说,法官是在“无名而有实”的状态下行使着法律解释权。在我国,形成的是一种极具中国本土特色的法律解释体制。在这种解释体制中,法律解释通常与具体案件的裁判相脱离,被单列为一种权力,一种通过解释形成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一般解释性规定的权力。在审判领域,只有最高人民法院享有法律解释权,除此之外的各级法院和法官都没有法律解释权。此外,还赋予了立

2、法机关以及最高检察机关法律解释权,形成了以三大权力为主的“权力分置式”的解释体制。不可否认,对法律解释权的这种划分模式是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前进,这种划分模式已经逐渐地与司法实践不符。本文就致力于在分析解读我国这种极具本土特色的“权力分置式”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础上,在深入探究司法的内在属性和法律适用过程的前提下,明确提出赋予法官法律解释权的观点。关键词: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权、法官的法律解释权、法律解释法11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引言“尽管我们坚持认为,法律改革的重大任务应当留待那些享有法律立法权的人或机构去完成,但是我们如果不是也给予司法机关以权利去领导社会道德观

3、,并给与其以权利在司法审判中开创一种同人们所领悟的、最高层面的知识和最真实洞见相一致的新正义观念,那么我们的观点恐怕就是一种狭隘的观点,可能还是一种庸俗的观点。”——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一、法律解释权的一般理论(一)法律解释的概念法律解释是一个与法律解释权密切相关的概念,所以,在研究法律解释权之前,我们首先对法律解释做一个简单的了解和界定。梁治平先生认为,法律解释的实践与人类法律实践的历史同期久远,法律解释自始就是人类法律生活的一部分。一般认为,法律解释的传统起源于古罗马十二铜表法的制定与适用。随着法律的法典化以及法律的不断专业化,法律解释也渐渐成为一门学科,即一

4、般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学”。法律解释学在逐步的发展过程中慢慢分化为“法律解释”和“解释学法学”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1]梁治平编著:《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1998年6月第一版,第88-93页。1]“法律解释是明确法律规定的内容,弥补法律漏洞的一种技术和方法,是属于应用的解释问题。西方所谓的法律解释一般多是指适用法律者对法规范的语言文字或者规范本身的‘意义’该如何理解所做出的说明。我国学者所使用的法律解释的概念,其涵义并不仅仅局限于对规范的意义说明,其使用也并不局限于适用法律的过程。我国的法律解释,在国家的政治权力架构中,主要表现为一种权力分配模式。”[2]前注2,页210。这种

5、权力分配模式的体现就是不论是事实的法律规定层面还是我国的学界主流层面,都普遍的将法律解释等同于一种权力,分配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行政解释。正因为人们关于法律解释有不同的认识,所以在研究法律解释权之前对其做一个简单的界定是极其必要的。本文中的法律解释是正确适用法律的重要过程,是“有法律解释权的主体根据法定的解释权限和程序对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以及事实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则所做的通俗化、延伸化或限缩化的说明活动。”[3]谢晖:“解释法律与法律解释”,《法学研究》2000年第5期。11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可以说,这种法律解释不包括通常所说的立

6、法解释与行政解释,但也不同于通常所说的司法解释,而是指法官在司法裁判中为明确法律文本或法律规范本身的涵义而做出的意义说明。由此可以说,法律解释是法官司法裁判的一种当然的手段和方法,是在具体个案裁判中与适用法律相联系的一种活动。但因为法律解释是与个案裁判相关,是司法裁判中的必经程序与活动,加之解释主体及解释的效力又具有一定的法定性与权威性,所以,法律解释必定是与相关权力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也就有了法律解释权一说,只不过,本文中的法律解释权与当下中国政治权力体制中通常所说的法律解释权是有区别的。(二)法律解释权的概念法律解释权顾名思义就是特定主体所享有的对法律和相关案件事实进行说明的权力,

7、同样是实现司法权不可缺少的权力。通常意义上来说,法律解释权属于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官正是享有法律解释权的不二人选。在英美法系国家看来,法官掌握法律解释权是不言而喻的。例如美国宪法规定,联邦政府的司法机构由各级法院组成,有法律解释权及监察权。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查是否受理开始,经过争执焦点的形成、举证、辩论、陈述等阶段,法院最终做出判决,这是一个完整的司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必须对当事人双方的证据进行分析思考,从而对案件事实做出结论,说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