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官遴选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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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代中国法官遴选制度研究-->引言(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政治方面,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要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要求我们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突出强调,改革目前司法体制已是时代必然要求。在司法环境下,应不断就其权利予以监督,完善其保障机制,以达到尊重司法,维护其公正的目的。在我国政府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期间,完善和改革法官遴选制度,推进法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和职业化的建设目标。有利于实现“科学立法

2、、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全面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国家和谐,为我国“双一百年”目标及伟大中国梦的实现提供法制保障。经济方面,伴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五位一体之一的政治建设阻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新时期的改革,是全方位的改革,是涉及全国利益格局调整的改革。需要我们以更大的政治勇气来推进司法领域改革。法官遴选制度作为司法建设的重要环节,深化改

3、革迫在眉睫。........(二)当前研究现状分析从文献综述中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外对于法官遴选制度的研究,学者们都是以从不同的角度切入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如姚莉的《中国法官制度的现状分析与制度重构》指出,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官遴选制度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王淑荣《论法官职业伦理》中一再强调,法官职业伦理是每一名法官都必须遵守的,它产生于法官的职业化过程中。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使其在职业活动及实施审判环节,需要严格地遵守相对应的特殊性要求。李建波在《司法和谐与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革新》中,从司法和谐的高度出发,期望打造一套科学高效公正的

4、司法制度,通过司法制度改革与创新解决目前迫切需要改革与建设的司法制度,等等。学者们对法官遴选制度的关注,习惯于从理论入手对法官遴选制度进行分析介绍,从而得出符合现状的结论。对于法官遴选制度很少有专门的论文从其历史渊源探究并结合中国实际国情出发进行深入研究,找出具体切实可靠数据进行阐述,因而仍然是不成熟的。..........一中国法官遴选制度的历史渊源(一)中国古代法官遴选制度从现有史料中可知,我国对司法官吏的选任是从商周时代开始的。商朝规定把“政务、民事、执法”作为选择和任命官吏的法则,并渐渐形成“三宅三俊”的选任方法。

5、要求司法官吏做到严明执法、大公无私。西周时期特征是强调官吏要依据法律法规办理案件。为切实保证法官依法办案,西周把司法官吏的选任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当选的司法官要求有比较高的“德”,德行的标准叫做“三俊”:一是“敬于刑、有德惟刑”;二是“哲人惟刑”,三是“兹式有慎”。目的是避免选任一些有辱司法公正的人审理法案。《尚书·吕刑》指出,“非佞折狱,惟良折狱,罔非其中。”另外,该时期还对司法官吏的选拔程序做出详细的规定。在我国古代,秦朝对法治极为崇尚,做一名官吏,也要从熟悉相关法律及立法开始,刀笔吏就是其中最为鲜明的代表。进入了汉代,

6、也深受其影响,“以吏为师”的传统一直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据《文献通考选举考》统计,《汉书》记录中显示小吏出身的成为大人物的有二十九位,占大人物的绝大多数。《汉书》有传的十一人,其中六人出身掾吏,还有二人是学律令治刑闻名的大家。东汉时期,律学盛行,据有关统计,东汉的二十二位廷尉中有十七人拥有“明习法律”的美誉。大有廷尉出于律学世家的风气。例如,任颖川太守三十余年的郭弘,他儿子郭躬教授律学,以郡吏起家而后两次出任廷尉。百年之中郭氏家族出了七位廷尉。颖川郭氏有“家世衣冠”世传律学的美称,同样的沛国陈氏,也是祖传律学,陈宠也出任过廷

7、尉。东汉末期,出身经学世家的杨赐被命名为廷尉,但杨赐借“代非法家”为原由,推辞不接受。由此可见秦汉时期,职业化特征已极为鲜明,司法选任已经具备了最初的专业化标准。...........(二)近代的法官遴选制度受西方司法独立观念的影响,清朝末期我国开始了司法改革,司法改革的重点放在了积极筹建各级审判厅[1]。作为筹建审判厅的重要环节则是审判厅的人事安排问题,那么如何选用各级审判庭的法官成为清廷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宣统年间,也强调了选任法官的重要性,法制部门选任法官必须通过考试才可被任用的建议被采纳,宣统二年八月开始举行相关考试

8、,。除此外,为了弥补历来任用法官所造成的制度混乱,倾听决定对已经成为法官的人进行补考。有学者指出:在清朝晚期,各个审判庭合格人才极为匮乏,并不是此类资源短缺造成,而是该资源并没有被有效运用[2]。在宣统元年,对于任用考试的相关程序,在《法官考试任用暂行章程》都进行了针对性说明,并在其颁布的《法院编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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