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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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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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研究报告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研究报告导言现代侵权法以自己责任为原则,该原则的核心即为行为人要对且仅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负责。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侵权责任的成立必须以行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因此,秉承现代民法精神的各国侵权行为法无不承认因果关系是使人对某种损害结果或不法事态承担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而如何正确确定因果关关系也因此吸引了众多学学者和法官的眼球。但是是令人遗憾的是,因果关关系问题目前仍然是一个个远未解决的难题:学术术上众说纷纭,立法上含含混不清,实践中举措不不定-这一切都使人深感感这一问题的复杂和艰巨巨。以致一位

2、美国学者尖尖刻的批评这种状况说,,“在这个问题上,凡是是值得说的都已经说了,,很多不值得说的也已经经说了,近因仍然是一团团乱麻和一堆荆棘,一个个令人眼花缭乱、扑朔迷迷离的领域。”[1]如如今,在Prosserr发出这番感慨之后,学学术界和实务界在喧嚣纷纷杂中又度过了五十年。。然而,因果关系这个侵侵权法上的幽灵依旧在困困扰着世界各国的法院和和学者。在我国民法研研究的起步较晚,而有关关侵权行为法的研究与民民法的其它领域相比更形形滞后,在很长的一段时时间里,有关侵权行为法法中的一些问题仅仅被置置于民事责任的题目下进进行粗略的研究。[2]]90年代以后侵权行为17/17为法的

3、研究取得了较大的的进展,但是总体而言对对侵权行为法的研究仍然然局限于对侵权行为法的的历史渊源、发展走向、、归责原则、基本制度及及各类侵权行为的一般性性规制制度的纲要性探讨讨,而对于各具体制度及及学说理论的精微剖析在在近一些年才刚刚开始。。[3]因果关系问题的的研究也是如此,在过去去一个较长的时间里,鲜鲜有学者问津,虽有涉猎猎,基本上也限于一些粗粗浅的介绍。近年来,陆陆续有一些学者对因果关关系的传统理论提出质疑疑,并相应的引入了一些些新的学说,中国侵权法法上的因果关系理论也由由此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就总体而言,我国侵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系问题的研究仍显落后,,不仅与

4、国外因果关系之之研究,文献汗牛充栋,,不可同日而语;即使与与刑法学界对因果关系的的研究相比,也还存在较较大差距。因此,本文拟拟以此为题,从对各国关关于因果关系的主要学说说入手,对侵权行为法之之因果关系领域一些基本本问题作一简要之剖析,,以就来源于f范/文-家}教于各位老师和同学学。第一章侵权行为法法上因果关系之结构分析析将侵权行为法上之因因果关系进行结构分析,,可将之区分为属于责任任成立构成要件部分的““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属于法律效果部分的的“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系”[4]系德国法上之之通说。[5]对此一传传统之观点,学者之间恒恒有不同之见解。下文参参照德国及我国

5、台湾地区区部分民法学者的观点对对此一问题作一简要的分分析。17/17一、侵权行为法法上因果关系的双重功能能现代侵权法依然以过过错责任为原则,对于最最典型的侵权行为,即权权利侵害性侵权行为而言言,各国所规定的构成要要件大体相似:须有加害害行为、行为须不法、须须致生损害、须行为与损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须有故意或过失。依照照王泽鉴先生的观点,此此等要件在体系结构上可可归纳为构成要件、违法法性及故意或过失,是为为侵权行为的三层结构。。[6]此一理论系源自自刑法,近来招致民法学学界之诸多非议,但就一一般而言,仍不失为认识识侵权行为责任各构成要要件之关系的一个较为科科学的分析

6、框架。在上述述的三层结构中,所谓构构成要件系自事实层面加加以观察,而违法性与故故意和过失则是从法律层层面加以观察,因此可以以说,侵权责任的成立,,在事实层面要有加害行行为、损害的存在,并且且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须须有因果关系,而在法律律层面则要有相应的归责责事由存在。具体而言,,在民法上,法律要某一一加害人对某一损害负责责的前提,首先必须是该该加害人对该损害基于事事实层面的观察具有因果果的牵连,若该加害人与与损害之间毫无因果牵连连之存在,则该加害人对对该损害在民法上根本没没有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题。所以侵权责任的成立立首先必须要有因果关系系的存在,但是除了事实实面的因果关

7、系之外,必必须要有一定的归责事由由,才能合法而正当的将将被害人所受之损害,转转由加害人负责。这些归归责事由的成立,系法律律基于社会、经济以及法17/17法规本身的考量所作的判判断。在事实层面的因因果关系上架构起归责事事由,从而导致侵权责任任的成立,但是加害人责责任的范围也只限于与其其加害行为有因果牵连之之结果。也就是说,即使使侵权责任成立,加害人人对任何与其加害行为毫毫无因果牵连的损害结果果也都不用承担责任。因因此,因果关系也决定着着加害人承担责任的范围围。可见,因果关系在在侵权行为法上同时扮演演着两个不同的角色:在在积极面上,因果关系是是侵权责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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