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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8
《台北市松山区民权国民小学97学年度辅导工作实施计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臺北市松山區民權國民小學97學年度輔導工作實施計劃壹、依據一、教育部頒布國民小學課程綱要。二、配合社區環境以及本校之需求與教務、訓導活動,並考量學校設施之規劃。三、學校願景及校務發展計劃。貳、目標一、協助兒童了解自己的各種能力、性向、興趣及人格特質。二、協助兒童認識自己所處環境,適應社會變遷,使由接納自己、尊重別人而達群性發展。三、協助兒童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與樂觀進取的態度,以增進兒童的身心健康。四、協助兒童培養主動學習態度以及思考、創造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五、協助兒童發展多元價值判斷的能力。六、協助兒童認識正確的職業觀念與勤勞的生活習慣,增進兒童挫折容忍度。七、協助特殊兒童發展多元智慧,
2、適應環境激發潛能,增進兒童適性發展。15參、實施原則一、以全校學生為對象,尊重學生人格。二、以全部教育為內容,全體教師共同參與。三、活動推展與各處室密切配合;「生活輔導」與訓導處配合進行;「學習輔導」與教務處配合實施。四、兼重「團體輔導」與「個別輔導」。五、著重預防性甚於治療性,積極性甚於消極性。肆、實施方式一、輔導活動不另定時間,可利用導師時間及相關教育活動隨機輔導。二、輔導活動包括生活輔導、學習輔導二項,採個別輔導和團體輔導的方式實施。三、著重個別兒童的不同需求,尊重兒童個性發展,透過民主方式,給予自由表達的機會。四、以團體輔導方式,發展群性,培養服務人群、合作互助的精神,啟發高尚情
3、操,培養向上意識,美化人生。五、以觀察、調查、測驗、諮商、診斷等方法了解學生,以為輔導教學之參考。六、以報告、說話、參觀表演、繪圖、工作、唱遊、填表、作業討論、辯論等方式,透過各科教學情境,達成輔導目的。15七、利用諮商、價值澄清、角色扮演、遊戲治療、心理測驗等技術來達成輔導的目標。八、安排系列活動,加強教師專業進修,推展教育活動。伍、工作職掌:輔導主任的工作職掌:輔導主任謝發銓HsiehFa-Chuan1.秉承校長之指示,策劃學校輔導工作事宜。2.綜理輔導室工作事宜。3.主持輔導工作會議及個案研究會議。4.協助輔導室各組及相關人員,擬訂各項輔導工作實施計劃。5.與當地家庭及社會資源取得
4、連繫,以爭取輔導支援單位。6.出席校內外有關之會議。7.特殊兒童之諮商。8.協助教師解決學生困難問題。9.舉辦教職員輔導研習。10.與各處室及學年協調連繫有關輔導工作之推展。151.蒐集輔導活動有關資料,供全體教職員工參考。2.評鑑(檢討)輔導工作績效。3.其他有關輔導工作之研究及推展。輔導組長的工作職掌:輔導組長:張禎芳1.擬訂學校年度輔導工作實施計畫、工作進度表及行事曆。2.擬訂學生生活輔導、升學輔導及學習輔導辦法。3.學校日之策劃與實施。4.實施學生輔導與諮商。5.學生個案研究與輔導。6.協助教師從事輔導活動及配合各科教學。7.提供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家長輔導專業諮詢服務。8.團體
5、輔導、學生認輔工作之策劃與實施。9.親職教育、性別教育、生命教育、家暴防治規劃與實施輔導活動。10.中輟學生輔導事宜。11.兒童輔導專欄之策劃與實施。151.畢業生追蹤輔導。2.處理兒童信箱之信函,給予回饋與輔導。3.其他輔導事宜。資料組長的工作職掌:資料組長:曾美足1.學生輔導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保管轉移及提供教師參考等事宜。2.實施學生智力、性向、人格等測驗及有關調查事項。3.各項輔導會議資料之準備、記錄與整理。4.蒐集、保管及提供輔導活動有關之工具與資料事項。5.學校志工徵求、訓練、策劃與實施。6.家庭教育、學習型家庭及社區活動聯繫之策劃與實施。7.畢業學生追蹤調查事項。8.出版
6、輔導刊物。9.協調教務處註冊組適時辦理學生資料之轉移。10.協助教師建立學生資料。11.輔導叢書及相關資訊之搜集及管理。151.協助班級特殊學生之安置、編班問題。2.其他有關學生資料事宜。特教組長的工作職掌:特教組長:李翠蘭1.特殊教育計畫及章則之擬辦。2.特殊教育班之教學研究及輔導工作。3.特殊教育班學生個案研究與輔導。4.特殊教育班學生之鑑定、安置及輔導。5.督導個別化教學方案實施事項。6.特殊教育畢業學生之追蹤輔導。7.協助教師從事各班資優、身心障礙特殊兒童之教育與輔導。8.資賦優異、身心障礙特殊兒童之鑑定及安置。9.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及資優教育方案之規劃辦理。10.特殊教育
7、活動宣導事項。11.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及運作。12.辦理特殊學生調查、通報及就學輔導。151.身心障礙學生各項獎助學金之申請事項。2.辦理特殊兒童家長之親職教育。3.其他特殊教育工作事宜。輔導教師的工作執掌:專任輔導教師:黃國祥一、輔導教師之職責:(一)依教育部96年11月5日台國(四)字第0960162303B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本原則第5條,專任輔導教師負責執行發展性及介入性輔導措施,以學生輔導工作為主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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