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业务基本技能(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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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业务基本技能[讲义下载][字体:大中小]主讲人:徐阳(五)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40条: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使档案迟延移转,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额时,可参照《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劳动者因其档案丢失而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损失的,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和受损情况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一般不超

2、过六万元。1995月7月3日劳动部办公厅颁发的《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通知职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体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二、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起算是从2008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3、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节  合同的约定条款——试用期一、试用期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二、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设计1.隐瞒病史;2.隐瞒劳动争议如存在竞业限制;3.隐瞒尚未解除劳动关系;4.假学历、假简历;5.试用期不能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的;6.不能完

4、成岗位责;7.违反规章制度的;8.非工伤原因不能正常出勤超过XX天的;9.通过单位考试兜底。第十节  培训及服务期1.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1)“培训”的性质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的性质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2)“培训”的费用是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的费用是指实际专项用于劳动者培训,能够被专项计算,由用人单位实际负担、支付的。2.违约金如何承担?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计算违约金时,应当掌握两个标准:(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2)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

5、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3.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期限如何衔接?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一节  保密制度和竞业禁止制度一、保密制度1.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并不是企业的任何信息都是商业秘密,一般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才属于劳动者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1)秘密性;(2)价值性;(3)实用性;(4)保密性。即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确定密级及采取其

6、他合理的保密手段。只有当权利人采取了能够明示其保密意图的措施,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2.商业秘密的保护手段因为保密义务是法定的义务,是劳动合同的附随性义务,因此,不论是否签订了保密协议,劳动者都要保守商业秘密。其中,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保守商业秘密的,不需要另行支付保密费。用人单位也无权要求违反保密协议的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而只能通过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办法弥补自己的损失。二、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总体上说有利于保护用人单位的权利,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和终止后一定期限内,出于保密的目的,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单位同类的业务,是对劳动者就业权的一种限

7、制。1.竞业限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2.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给付时间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并且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3.竞业限制补偿金及违约金的标准均按双方约定执行4.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3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如在此后认为劳动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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