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背景下的诽谤罪认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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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媒体背景下的诽谤罪认定论文.freelark)发表了关于EVR(ElectronicVideoRecording,电子录像)的商品开发报告,在报告中首次使用了“新媒体”(Needia)一词。作为一个不断发展且具有争议性的传播术语,“新媒体”在一部分国外研究者和媒介机构看来,它和传统的广播、电视、电影等媒体概念架构模式具有很大的差别。所谓“新媒体”已经不再可能是任何一种特殊意义上的媒体形式,它在实质意义上已经演变成为一组数字信息,一种实现了“所有人对所有人传播”的信息流,或者说是一种融合了人际传播和大

2、众传播特点的信息呈现方式1。关于“新媒体”的概念,在传播学界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⑴总的来说,“新媒体”从内涵上看是指以数字技术为传播方式,以个性化信息为传播内容,以多向互动为传播模式的传播介质;从外延上看,“新媒体”特指以网络媒体为代表的一系列数字媒体,在当前的科技背景下,包括互联网、手机短信、网络电视、移动电视、博客、播客、BBS、聊天室等新兴媒体。(二)新媒体的特点1.信息传播的即时性与广泛性新媒体的信息传播在时间上具有即时性,在空间上具有广泛性。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新媒体在打破时空界限上有着

3、无法比拟的优势。在时间上,新媒体拥有即时性传播的特质。例如,汶川地震之后5分钟,网络便第一时间发出了地震场面的信息;新华网在奥运会开幕瞬间以零时差向手机用户发送了手机报。在空间上,新媒体在信息传播的空间上极为广泛。例如,手机本是一个移动通讯工具,移动性是其立身之本,数字技术的发展在充分发挥其移动通讯的优点之外,还让它成为一个多媒体终端,可以接受视频、音频信息,使得信息传播更为广泛。移动电视则让人们在交通工具上收看电视成为现实,电视屏幕依附交通工具,随着交通工具的空间移动,不断延伸新媒体的空间范围。2.

4、信息平台的数字性与多样性媒体的发展与演变从来都是以技术的进步为基础的。数字性信息平台成了新媒体最显著的技术特征。网络媒体、移动电视、楼宇电视、手机电视等媒体,无一不是数字化发展的结果。新媒体技术的关键是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这使得计算机不再是一种孤立的计算工具,而变成了新媒体信息共享的平台。新的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如宽带技术、无线通信技术、P2P技术等都已显露出整合各种媒体的功能,集高端手机的集成网络、广播、电视及传统电话等媒介为一体,这种集信息采集、发布、传送与接收为一体的关联媒体的组合形式,能

5、使信息和数据的利用更加充分,传播平台更加多样化,它集合文字、声音、图像、动画为一体,形成了全方位、多样性的信息传播平台。3.信息交流的自由性与持续性所谓信息交流的自由性是指任何受法律保护和接受使用新媒体相关协议的人,只要有连接网络的电脑和手机发短信的功能,就能点对点和点对面地交流、传递信息,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别人的意见,实现信息的公开传播。新媒体为人们搭建了一个没有屏障的传递信息和交互信息的平台。例如,手机短信的互发功能、网络的互动对话功能,以及BBS、QQ、MSN、Blog等,使任何一个使用新媒体

6、的人都成为新媒体平台上的信息制造者、传播者和接受者,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对任何人进行大众传播,突破了传统媒体的话语权壁垒,彰显了信息交流过程的自由性。新媒体信息交流的持续性主要归功于新媒体的信息存储载体。限制新媒体容量的因素仅仅是新媒体的存储空间和通信设施。从理论上讲,只要满足计算数据存储的条件,一个新媒体中心即可满足信息存储持续性需要,从而也可以进行持续性的信息交流。4.信息受众的平等性与互动性新媒体借助数字技术的支撑,不但打破了传统媒体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身份界限,实现了话语权的大众化回归,还

7、实现了传播者与受众者之间的平等。在新媒体中,传播者即受众者。受众不再是被动的接收者,无论身份、年龄、职业、地区,任何人都可以在新媒体中发布消息和言论,享有平等的话语权,可以决定接收媒体的时间、主题和内容,而且还可以随时反馈其态度或决定,并可以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撰写播客日志、发起网络群聊等方式交流信息。被称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的新媒体借助数字技术使传播者与受众具有平等性,而正是因为这种平等性,使得受众在信息交流中更具有互动性。互动性是指在新媒体的社区论坛、新闻跟帖等传播平台上可以实现传播者和受众之

8、间的信息交流与直接对话,互动参与传播。如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博客、论坛等,人们通过这些平台进行信息传播,拥有这些信息交流的平台,就拥有了传播者与受众者的双重身份,从而使交流更平等,更具有互动性。二、新媒体背景下诽谤罪的司法认定笔者在前文论述了新媒体的特点,即信息传播的即时性与广泛性、信息平台的数字性与多样性、信息交流的自由性与持续性和信息受众的平等性与互动性。现实生活中,诽谤者一旦利用新媒体的这些特点实施犯罪行为,便会使传统的诽谤罪“变形”,在司法认定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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