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_以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

论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_以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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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以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AnalysisofChina'sFirstEnvironmentalAdministrativePublicInterestLitigationCase摘要近期,贵州省金沙县检察院以原告的身份把金沙县环保局告上法院,此案可以看作是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破冰”之举。本文以该诉讼涉及的各个主体为基础,对此案例所反映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积极意义进行分析和阐述,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今后发展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使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今后保障环境公益方面发挥更为积极之作用。关键词环境公益

2、;检察机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文/秦天宝段帷帷讼立法工作的全面开展。一方面,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对检察机关维护公众利益的职能进行了确认,但是在实践中却鲜见检察机关以原告资格向行政机关提起诉讼,造成了公众对检察机关维护公众利益失位的质疑。此案中遵义怀仁市人民法院通过受理诉讼确认了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的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把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衔接了起来。另一方面,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不仅在实践中尚属首次,在立法方面也有待确立和发展。在此案中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的诉讼资格进行了确认,这将会推动相关法律(如《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文件)对检察机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明确,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环境行政公益

3、诉讼的司法实践。其次,开启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新模式。本案确认检察机关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原告资格,将推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原告资格的确认是向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迈出的重要一步,也为今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中以此为基础进行的诸如诉讼操作程序、诉讼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追究等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和实践建立了基础,据悉,金沙县所属毕节市的人民检察院已经以此案为契机,决定全面探索开展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最后,检查机关作为原告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较之以往更为有效。大多数情况下,是公民对行政机关提起诉讼,即“民告官”,公民在对行政机关提

4、起诉讼时因其与行政机关在权利、资源方面具有不平等性,导致公民很难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本案中检察机关充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诉讼成为了“官告官”。依据法律监督职权、诉讼资源等条件,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较其他社会组织更为有效。由专门的环境法庭审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本案受理诉讼的法院并不是被告所在地金沙县人民法院,而是遵义仁怀市人民法院,虽然同样是基层法院,怀仁市人民法院却设有环境保护法庭,并担负集中管辖赤水河流域环境案件的职责。因此,从本案可以看出,在今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专门的环境法庭将会承担此类案件的审案例概述2014年10月20日,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检察院以“环保

5、局怠于处罚逾期不缴纳排污费的企业”为由把金沙县环保局告上了法院,集中管辖赤水河流域环境案件的遵义仁怀市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院受理此案之后,被告金沙县环保局对违法企业进行了处罚,检察机关认为通过诉讼促使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目的已经达到,便向法院申请撤诉并且得到了允许。本案作为我国首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着重要突破,并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乃至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都产生了较为积极的影响。案例的焦点及现实意义确认检察机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本案是我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即检察机关首次为维护公众环境利益,以原告的身份对行政机关的失职行为提起诉讼,而检察机关环境

6、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认将使检察机关在今后保障环境公益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首先,推动了环境行政公益诉ENVIRONMENTALPROTECTIONVol.43No.1201556业务案例解析理,并由此产生较为积极的意义。首先,建立环境法庭制度能够促进案件审理专门化。我国环境法庭建设工作已取得了较大进展,过半省份已经建立了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最高人民法院还设立了环境审判法庭,并且在实践中我国环境审判法庭已经审理了较多的环境案件,为维护公众环境利益、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做了较大贡献。但是,由于我国环境法庭建设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在司法实践中通过环境法庭审理的案件仅仅是诸多环境案件中的一小部

7、分,公众环境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而本案中的受理法院是设有环境审判庭并专司赤水河流域环境案件管辖的怀仁市人民法院,明确了今后我国环境法庭对此类案件的管辖权,并且为环境法庭今后审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操作借鉴。其次,案件的集中审理可有效防止地方保护主义。不可否认现在一些地方仍存在单纯追求经济发展而不惜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在此情形下行政机关尤其是环保部门难以有效地履行职责,从而“无奈地”成为被告。同时,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会出现政府为了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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