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四川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ID:10031676

大小:29.50 KB

页数:0页

时间:2018-05-21

四川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_第页
预览图正在加载中,预计需要20秒,请耐心等待
资源描述:

《四川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四川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为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行为,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绩效,服务财政中心工作,根据财政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由财政部门统一领导,财政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履行财政管理职责和所属单位预算、财务与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第二条财政监督机构应当秉持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的理念,按照依法监督、注重预防、规范管理的原则开展内部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内部要按照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要求,共同履行好内部监督检查职责。第三条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

2、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四条上级财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下级财政部门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开展对乡镇财政的内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升管理水平。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实施内部监督检查:(一)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情况;(二)国库集中收付、国库现金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财政财务等管理情况;(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情况;(四)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五)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监缴入库、财政票据管理、彩票管理情况;

3、(六)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七)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管理情况;(八)会计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情况;(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资产和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情况;(十)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十一)对审计机关、上级财政部门和本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十二)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第六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检查负责人专题会议制度,通报内部监督检查情况,研究检查工作重点,协调检查中的重大事项等。专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持,财政监督机构、驻财政部门监察机构、

4、各业务管理机构和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第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检查联络员制度。各业务管理机构和所属单位在接受内部监督检查时,要确定负责人和联络员,负责按要求收集和传递有关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第八条内部监督检查人员以财政监督机构人员为主。必要时,报经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抽调财政部门内部和所属单位人员,聘用专门机构或者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参与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第九条财政监督机构对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时,应着重对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批复等,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分配、管理等开展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检查;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监

5、督检查时,应着重对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性等进行检查。第十条财政部门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采取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的财政管理活动、财政业务工作程序和财政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日常监督包括源头监管、动态监管、现场核查和绩效监督。通过参加年初预算联审会议、听证会等方式进行源头监管;利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对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分配、调整等情况实施在线动态监管;根据实时监管情况,及时到相关业务管理机构和所属单位进行现场核查;采取面上督查与重点检

6、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方案措施、项目选择、评价实施及评价结果的全过程进行绩效监督。第十二条重点检查每年的检查面不低于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30%,原则上三年轮查一遍。财政监督机构年初要精心准备,统筹安排,拟定检查对象,制定检查方案,经分管负责人同意,报厅(局)长办公会批准组织实施。检查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回访被查单位整改落实内部监督检查的处理意见和管理建议,检查审计机关和上级财政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被查单位应当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检查专题报告制度

7、。认真总结财政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出具动态监管、重点检查、绩效监督等专题报告,并报本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要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制度。将动态监管、重点检查、绩效监督等内部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评选先进和干部考核任用的参考依据。上级财政监督机构应对下级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时效等情况进行考评。第十六条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