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浅谈

建筑业“营改增”浅谈

ID:46431537

大小:64.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11-23

建筑业“营改增”浅谈_第1页
建筑业“营改增”浅谈_第2页
建筑业“营改增”浅谈_第3页
建筑业“营改增”浅谈_第4页
建筑业“营改增”浅谈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筑业“营改增”浅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建筑业“营改增”浅谈自2012年以来,国家为实现在“十二五”末(2015年底)完成重要税改项目的时间表,“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工作在国内的行业间、地区间不断扩围。虽说建筑业“营改增”工作一再推迟,但终会在不远的将來降临。笔者作为一个长期从事建筑业财务工作的从业者,想就建筑业的特点结合“营改增”这一趋势,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概念1.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即征营业税就不征增值税,反之亦然。2.两者的不同之处主要冇:(1)计税

2、依据不同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全额征税为本质,差额纳税为例外。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差额纳税为本质,全额纳税为例外。(2)征收机关不同营业税一般由地税局征收。增值税一般由国税局征收。(3)计税方法的不同营业税计税方法:应纳营业税二营业额*税率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应纳增值税二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二营业额/1・11*11%—成木费用*

3、对应税率(4)税率不同营业税按不同行业设置税目和税率,其中建筑业3%,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莫他工程作业。按国务院批准的方案(财税:2011]110号文)屮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5)营业税是价内税,根据发票上的金额以及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是价外税,税金在价外(此次建筑业营改增,相关定额及招投标程序暂未随之改变)。二、国家推行“营改增”的一些背景,及建筑业组织应对“营改增”的一些积极作为1•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国家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初衷是通过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

4、业发展能力,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2.面对必将推行的“营改增”,从2012年年初开始,住建部就委托其下属的中国建设会计学会进行营改增调研测算工作。调研发现:按财税部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实行既定建筑业11%的税率,所谓税负不变或者略有减轻只是理论测算。按照实际测算,税负增加的企业达到85%以上,而且绝大多数企业税负增加幅度超过90%。这一调研结果与“营改增”的初衷背道而驰,直接导致了建筑业“营改增”的时间推迟。三、“营改增”在建筑业实施,可能

5、带来的影响1.制压企业的现金流,抬高企业的财务成木。建筑业属微利行业,2010年公布的产值利润率只有3.55%,11%的增值税税率对部分企业可能是灭顶之灾。在现行的建筑业市场,工程项目垫资,中标下浮是行业不争的事实、“潜规则”。这些因素木来就使企业的财务成本居高不下,如再实施营改增,企业先行支付的税金将由3%上升至11%,而增值税抵扣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対建筑业企业来说,财务成木将再次上升。一些中小企业融资一直困难,加上前不久央行又下放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自主权,对中小企來说可谓“祸不单行”、“雪上加霜”,生

6、死存亡之忧尽在眼前。2.难以抵扌II的进项税额是业界担心税负增加的核心因素。通俗地讲,营改增意味着原来以营业额为税基纳税的企业,转变成以工业和商业增加值为税基纳税,在此过程中扣除进项税额,以减少重复征税。理论上,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可以通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下游企业收取销项税款,转嫁本生产环节的税款给下游用户或最终消费者。而下游企业可以凭此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销项减进项后,按照增值额缴税,减少重复征税,进而实现减税目的。但是建筑业本身复杂的环境,造成企业在取得增值税发票并进行进项抵扣中遇到了困难。这其中包括:(

7、1)砖、瓦、灰、沙、石等地方材料主要山项目所在地的农民垄断经营,绝大部分无增值税专用发票。(2)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按国家有关节能政策,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简易办法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人工支出,也就是劳动者报酬,这部分占总产值的比重已经达到20%〜30%,此次“营改增”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与建筑业不同步,也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4)甲供材料、设备和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总包施工企业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5)很多建筑企业因资金规模,自有的施工及生产设备少,进而无大宗设备进项税

8、额抵扣。同时,租赁的塔吊等机械,因为有形动产租赁业在地区及适用税率范I韦I上的可选择性广,也可能增加建筑业税负等等。2•国税函(2009)61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口起180口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中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扌II进项税额。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这对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