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及其在侦监程序的实施

刑事和解及其在侦监程序的实施

ID:43868198

大小:28.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0-16

刑事和解及其在侦监程序的实施_第1页
刑事和解及其在侦监程序的实施_第2页
刑事和解及其在侦监程序的实施_第3页
刑事和解及其在侦监程序的实施_第4页
刑事和解及其在侦监程序的实施_第5页
资源描述:

《刑事和解及其在侦监程序的实施》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刑事和解及其在侦监程序的实加摘要:矛盾纠纷的解决无外乎和解、调解和诉讼,而这其中和解的成本是最低的。我国的刑事制度在设定之初,对起诉制度就规定了公诉和自诉并存,公诉为主,IT诉为辅。1996年3月,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时贯彻了这一原则,同时适当扩大了自诉案件范围。①设立自诉制度的原因主要是那些犯罪罪行比较轻微、案情比较简单,主要损害的是个人的利益。赋予特定人对这些特定案件的自诉权,为刑事和解的实施提供了理论上和制度上的依据。关键词:自诉、公诉、刑事和解一、口诉案件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及六

2、机关《决定》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口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具体包括: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即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的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虑待案件,即未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结果的虐待案件;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此类案件具体包括: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

3、伤害案件,即致人轻伤害以下案件;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件;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的案件;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件;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件;6.《刑法》分则第三章第-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

4、犯a己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口诉权利的设置,赋予了自诉权人起诉与否的选择权,在此前提下,如果自诉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会引起法院的受理,进而使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但如果自诉权人不提起自诉,诉讼程序就不会开始,进而也就会出现我们所说的私了情况的出现,而月•这种结果的岀现也是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的。二、刑事和解案件范围刑事和解制度的出现,就是在遵循公诉为主、口诉为辅的诉讼原则的基础上的发展,是对口诉制度的坚持,是在对受害方全力保障的

5、同时,对相对方权利的同样保护,即在适当的前提下,对犯罪嫌疑人不立案、不侦查、不逮捕、不起诉、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故刑事和解案件的范围要以自诉案件范帀为主体,但又不必拘泥苴屮,因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态度也是法院在量刑时要考虑的一个酌定情节。鉴于此,笔者以为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应当包括:(一)自诉案件口诉案件既然法律赋予口诉权人以起诉的选择权,当然也就意味着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和解,进而避免诉讼程序。从崇川区检察院实施刑事和解的案例看,也大多都是有控告申诉部门受理的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

6、近亲属提出的控告申诉案件,大多属于自诉案件的第三类。从现行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效果看,对自诉案件实行刑事和解制度是完全可行的。(二)过失犯罪案件刑法以惩罚故意为原则,惩罚过失为例外。尽管现实生活中实际发生的过失犯罪案件屡见不鲜,刑事立法上处罚过失也有扩大的趋势,但处罚过失依然被视为处罚故意行为的例外或补充。我国《刑法》第15条第2款明确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从现实生活看,过失犯罪的危害要远远小于故意犯罪造成的危害,且对于过失犯罪,犯罪人一般主观恶性较小,虽然法律对过失犯罪也规定了远

7、小于故意犯罪的刑罚,但笔者以为在法律规定的限度范围内,我们依然可以对达成刑事和解或部分达成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处依法定性幅度内相对较轻的刑罚。当然,刑事和解的达成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也只有在刑事和解以后,才能将其作为一个供法院量刑时参考的情节。笔者以为,对自诉案件以外的所有案件均应通过法定的诉讼途径解决,并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裁定,刑事和解作为促进社会纠纷解决,实现社会和谐的有力措施,应当大力实丿施,但也应严格在法律框架内实施。换言之,刑事和解不能免除刑事法律追究,刑事和解只能作为量刑的一个情节

8、。随着社会发展,如果需要进一步扩人自诉案件范围,也应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三)涉及公民、法人间财产性利益犯罪的案件,且犯罪后能得到所有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谅解的,但侵犯公共安全的除外涉及公民、法人间财产性利益的犯罪案件,一般都会给被害人一方带来一定的财产损失,而刑事和解的方法通常情况下也就包拾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虽然犯罪后将犯罪所得返还受害人不影响犯罪构成要件的成立,但作为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的一个考量情节也是必须的。更何况,在刑事和解的情况下,又不仅仅是返还犯罪所得这么简单,因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