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之认定与民事责任案例调查(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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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之认定与民事责任案例调查第二组:樊玉璇、付微、高楠、古振宇、侯佩仙、胡保峰目录抽逃出资法条及立法释义司法释三民事责任统计图其他相关规定价值取向案例调查观点抽逃出资《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股东出资形成的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是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的必要条件,维持公司的资本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基本保证。根据公司制度的一般原理,股东作为出资的财产,一旦投入到公司,就应属于公司的法人财产,股东不得对该财产再主张权利。因此,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已投入到公司的出资。公司法

2、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民事责任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返还责任,对公司的侵权责任)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

3、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补充赔偿责任)因与果抽逃出资(原因)民事责任(后果)起诉主体及股东诉股东案件原告胜诉与败诉案件情况统计研究抽逃出资、民事责任的价值取向《公司法》第一条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禁止抽逃出资的价值取向(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4、民事责任的价值取向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责任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其他相关规定《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可对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1990年12月12日国务院《关于在清理整顿公司中被撤并公司债权债务清理问题的通知(国发【1990

5、】68号)》第五条规定,公司的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如有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应将抽逃转移的资金和隐匿的财产全部退回,偿还公司债务。其他相关规定1993年5月6日最高院《关于印发(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的通知》(法发【1993】8号)第五条第一项“关于执行法人制度的问题”中指出,核准登记后,开办单位、投资人或其他人抽逃出资、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应依法追回。《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8号)第五条规定,开办单位抽逃、转移资金或者隐匿财产以逃避被开办企业债务的,应当

6、将所抽逃、转移的资金或者隐匿的财产退回,用以清偿被开办企业的债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山东省大同宏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否构成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实践表明对待抽逃出资及民事责任的问题,国家相关规定并没有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标准,导致判决不一。价值取向抽逃出资及民事责任具体方式:案例调查发现问题解决办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掌握公司法保护的价值,作为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教条主义,建立审判认定规则,加强股东治理公司意识,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否则承担民事责任案例一VS案例二:抽逃怎么认定?案例一(进行了两次诉讼

7、)第一次诉讼,承揽合同纠纷。(2010)虹民二(商)初字第955号判决书)判决:年余公司上海教育电视台:支付广告费71.5万,违约金30万元。上海二中院:维持原判。执行:终结执行(年余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第二次诉讼:上海教育电视台起诉:朱某某,杨某某(年余公司两股东,各出资25万,各占50%股权)起诉理由:朱某某,杨某某抽逃出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依据:公司法解释三法院查明:朱、杨于年余公司成立时,各出资25万存于验资账户,公司成立后第4日,年余公司将50资金转入另一开立信用社账户,又过了4日,又将此50万转入一个经济园区账户。法院认定:年余公司上述资金流动无资料

8、基础交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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