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划分——以永续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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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划分债为例以永续徐娜长安大学摘要:金融创新和金融改革不断深入,资本市场不断涌现新的金融创新工具,比如永续债和优先股。如何正确区分金融创新工具的会计属性,确认为金融负债或荠权益工具,成为发行企业迫切关注的问题。本文基于永续债的讨论,浅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划分。关键词:永续债;金融负债;权益工具;作者简介:徐娜(1992.01-),女。民族:汉。湖北省十堰市。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硕士研宄生,财务会计。资木市场多种创新性金融工具的出现对相关会计处理提出挑战,永续债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在我国直至2013年10月武汉地铁集闭有限公司发行27亿永续中票,

2、才得以实现内地永续债的零突破。我国尚没有规范永续债的政策法规。由于受不同发行条款约定的限制,永续债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需耍区分具体情况。一、永续债的概述永续债是指没有到期日的债券,投资者购买永续债券之后不能收冋投资本金,但是可以永续获得债券利息。相比优先股,永续债具有显著的优势。表现在:无需支付本金,预期偿付压力小;永续债利息可于税前扣除,降低公司加权资本成本率,融资成本低;不会稀释股权,不影响股权结构。鉴于以上优点,永续债券融资备受关注。永续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第一,期限和赎回条款。永续债没有明确的到期日,期限非常长,但国际上大部分永续债是带有赎冋条款的。发行人拥有在条款

3、约定的某一个时间段按照某种价格赎回的权利,所以永续债也不一定真的是永续的。第二,票息和流动性。永续债票而利息一般很高,往往还会设置可变票息。由于其期限长,必然导致流动性差,则投资者自然会要求高的风险溢价,这是发行方必须付出的代价。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1.会计一般区分原则。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核心原则是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由于法律法规和会计处理依据的准绳不同,对同一债券法律认为是负债而会计认为是权益。法律认为永续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定期偿还利息构成企业的义务,表现为企业的负债,而会计则认为永续债如果发行方可自主决定是否按期支付利息,以及拥有自主赎回选择权时,应确

4、认为一项权益工具。CAS37—金融工具列报采取了与IAS32基本趋同的表述。财政部2014年317H印发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规范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会计核算。规定具体的区分点在于:第一,是否存在支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义务。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的避免以交换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或者在潜在不利的条件下交换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来结算(例如工具中包含发行方签出的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结算的期权),则列为金融负债。第二,是否符合固定换固定的原则:首先,是否通过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若自身权益工具

5、持有人享有剩余权益,则确认为权益工具,否则为金融负债。其次,当未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若为非衍生工具,发行方未来无义务支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为权益工具。否则为金融负债;若为衍生工只,固定换固定为权益工只,固定换非固定或非固定换非固定则为金融负债或者金融资产,当然要结合具体的合同条款规定。2.具体区分情况分析。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第四条和第五条以及CAS37、CAS22,都对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做出规范,但是实务中由于发行工具的约定条款复杂多变,会计准则规定不可能伍罗万象,故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永续债的区分,需要结合具体条款规定,划分会计属性。首先

6、,若合同条款约定发行人拥有很大决策权,可自主决定赎回期限的权利,并且票息跳升很低,则确认为权益工具中的其他权益工具,否则为金融负债。即永续债持有人在任何时点没有权利耍求发行方强制赎回本金。票息跳升低,则发行方被动赎回债券的压力就小。因为若票息跳升高,则随着永续债期限的延长,支付债券利息的数额越来越大,可能会高于股票筹资的成本,那债券筹资的优势就会失去;或者说,永续债筹资的成本会高于市场利率。此时企业必然会考虑赎回永续债,构成一项预期的现时义务,不由企业自主决定,故应确认为金融负债。其次,若合同条款约定发行方有自主延期支付利息选择权,即发行方可决定延期支付利息、停止利息支付、

7、或取消利息支付,则确认为权益工具。因为发行方不被要求强制付息,不存在支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来结算的合同义务。相反,如果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方按期支付利息,那么这一要求就构成了合同义务,确认为金融负债。最后,若合同条款约定了永续债的转股条款,未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结合上文会计一般处理原则的规定需分两个层次,判断自身权益工具结算持有人是否享有企业剩余权益;依据该金融工具是衍生还是非衍生来区分。在实务中,永续债发行条款错综复杂,远不止上文所列示的情况,这就要求对永续债进行会计处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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