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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注册会计师》精讲班会计学堂出品第十四章-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划分第十四章金融工具知识点8: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划分知识点9:应付债券等金融负债的会计核算知识点10:金融资产减值知识点11: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一般原则知识点12: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知识点13: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知识点14:套期基本概念知识点15:套期管理的原则和方式知识点16:套期有效性及套期关系评估知识点17:套期会计处理知识点8: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划分1.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只有合同双方通过强制性合同约
2、定的收取、交付(或交换金融工具)的权利或义务,才属于一项金融工具。一项金融工具属于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往往很明了。但是对于一些“夹层工具”,则需要“严格义务法”进行划分。产生了交付经济资源义务的合同,才被分类为金融负债;除金融负债之外的金融工具,被划分为权益工具。2.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1)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2)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4)将来须
3、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3.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
4、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5/5会计学堂www.acc5.com2018《注册会计师》精讲班会计学堂出品例如:(1)企业向银行的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发行的普通债券等;(2)卖出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收到期权费用;(3)发行优先股,3年后按股票收盘价为标准计算转换为普通股;(4)发行认股权证,2年后可按股票收盘价的90%为标准认购普通股。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
5、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企业能够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不构成金融负债。阅读:可续期债券属于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继国内首只可续期债券“13武汉地铁可续期债”后,由海通证券主承销的国内第2只可续期债券——“14首创集团可续期债”于11月3日起发行,为期三天,这也是国内首只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续期债券。“14首创集团可续期债”由首创集团发行,发行规模30亿元,其中首期发行20亿元,债券发行利率为5.99%,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北京地铁十四号线工程B部分的投资建设,其资金成本远远低于信托等私募资金,将大大降低企业的财务负担。14首创集团可续期债基本要素:1.发
6、行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2.债券名称:2014年第一期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 (简称“14首创集团可续期债01”)。3.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整。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3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5.递延支付利息条款: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
7、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划分举例:【案例1】甲公司发行了一项年利率为8%、无固定还款期限、可自主决定是否支付利息的不可累积永续债,其他合同条款如下:(1)该永续债嵌入了一项看涨期权,允许甲公司在发行第5年及之后以面值回购该永续债;(2)如果甲公司在第5年末没有回购该永续债,则之后的票息率增加至12%(通常称为“票息递增”特征);(3)该永续债票息在甲公司向其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时必须支付(即“股利推动机制”)。【分析】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但基于“股利推动机制”普通股股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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