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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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湖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管理,有效发挥引导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文资〔2012〕4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湘发〔201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意见》(湘政办发〔2012〕5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导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安排,用

2、于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专项资金。第三条在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联合负责引导资金管理工作。第四条省委宣传部主要负责根据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会同省财政厅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省财政厅主要负责资金管理,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会同省委宣传部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参与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分配和拨付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9—第二章分配原则与支持

3、方向第五条引导资金的分配原则:(一)突出重点。围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资源整合、提质改造和外向发展为主攻方向。(二)择优扶强。充分发挥引导资金的扶持、导向和带动作用,促进我省文化企业提高产业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三)注重效益。以提高我省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的,充分发挥引导资金的拉动作用,激励企业加大投入、积极扩张,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四)公正规范。按照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我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以及

4、公共财政基本要求,严格项目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科学安排使用引导资金。第六条引导资金的支持方向:(一)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对省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有关费用予以补助,并对其培育、发展项目予以支持。(二)支持文化产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文化产业重大项目予以支持,对重点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事项予以支持。—9—(三)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对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所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国家级重点基地平台建设、省级重点园区和基地、文化创意产业、精品

5、人才培养等予以支持,并向优势文化产业、特色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业态倾斜。(四)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对文化企业利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渠道融资发展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等活动予以支持。(五)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对文化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数字化建设、传播渠道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予以支持。(六)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对文化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境外投资等予以支持。(七)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的大型文化企业、成长性好的中小文化企

6、业以及其他文化产业领域予以支持。第三章支持方式及标准第七条引导资金主要采用项目补助、贷款贴息(费)、保费补贴和资本注入等支持方式。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对一个项目只安排一次,不以多种方式重复支持同一个项目。第八条支持标准:—9—(一)项目补助主要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20%,对单个项目的年度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特殊、重点项目年度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二)贷款贴息(费)主要用于补贴符合规定条件的重点发展项目利用银行贷款实际发生的利息(担保费)

7、支出。对单个项目的年度贴息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三)保费补贴主要用于补贴符合规定条件的文化企业在信用担保贷款及文化产品出口购买商业保险中实际发生的保费支出。对单个企业的年度补贴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第四章项目申报及审查第九条为规范项目管理,项目申报审批包括申报入库、批准立项、审核材料、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5个环节。第十条建立省文化产业项目库。入库项目作为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批准立项和上报财政部申请专项资金的备选项目。第十一条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及时存入项目库;对当年已正式立项并

8、获得补助的项目及时予以注销,次年不再重复入库和申报;对当年未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全面复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注销。第十二条项目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一)申报项目存在重大法律纠纷的;(二)未按规定报告以往年度引导资金使用情况的;(三)受补助项目经绩效评价不合格未按要求整改的;—9—(四)项目配套资金未同时落实到位的;(五)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2年的;(六)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七)违反本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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