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529735
大小:35.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5-02
《关于《青岛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送审稿)》公开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青岛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送审稿)》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市政府法制网、青岛市物价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1月7日前反馈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二处或者青岛市物价局。 一、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二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邮箱:faguierchu@163.com) 二、青岛市物价局(地址: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
2、,邮箱:qdwjj@qingdao.gov.cn,联系电话:85911391) 2017年12月7日《青岛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制定价格商品和服务的成本监管,规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制定价格)过程中的成本监审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查、审核经营者成本
3、,核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以下简称定价成本)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定价成本,是指定价范围内经营者生产经营同种商品或者提供同种服务的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是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区(市)成本监审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成本监审办法。成本监审具体工作由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成本调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成本监审,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发布成本信息。 第五条 成本监审应当遵循科学、公正、规范、效率、公开的
4、原则。 第六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或者服务实施成本调查。经营者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的价格成本调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成本资料。 第七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者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参与成本监审工作。 供水、供热、供气等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及公共交通、医疗服务等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领域的成本监审实施前,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成本专项审计。 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聘请的,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及相关责任。第三方机构或人员不得泄露成本审核过程中获取或制作的相关信息。 第八
5、条 财政、统计、城市管理、经济和信息、国有资产、教育、卫生计生、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与房管、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成本监审工作。 第九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成本监审数据库、专家库等相关制度,为成本监审和政府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技术和公共服务支持。 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报送本级政府价格成本监审相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第十条 成本监审所需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成本监审经费包括成本监审日常工作经费,聘请专业机构、人员等第三方费用,建立成本监审专家库、数据库和智慧监审系统费用和其他成本监审工作经费等。
6、 第二章 成本监审范围、形式和公开 第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山东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成本监审目录(以下简称成本监审目录)实施成本监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不得制定价格,没有正式营业或者营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除外。 第十二条 成本监审包括制定价格前(以下简称定价成本监审)监审和定期监审两种形式。定调价监审是指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调整价格前,成本调查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对该商品或服务定价成本所进行的审查核定。定期监审是指价格主管部门为了适时、准确掌握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要求经营者每隔一定时期
7、报送成本资料,由成本调查机构进行测算审核。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成本监审目录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的监审形式以及定期成本监审的间隔周期实施成本监审。 第十三条 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实施成本监审,或者组织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成本监审、交叉成本监审。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可以请求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相关经营者成本实施成本监审。 委托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实施成本监审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发出成本监审委托通知书,明确委托、被委托双方权利义务,并对监审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对监审结论予以审核。 重
8、大项目、监审对象涉及2个及以上区(市)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可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联合监审或交叉监审。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